漢膠西相董仲舒撰
楚莊王第一
玉杯第二
竹林第三
玉英第四
精華第五
王道第六
滅國上第七
滅國下第八
隨本消息第九
盟會要第十
正貫第十一
十指第十二
重政第十三
服製像第十四
二端第十五
符瑞第十六
俞序第十七
離合根第十八
立元神第十九
保位權第二十
考功名第二十一
通國身第二十二
三代改製質文第二十三
官製象天第二十四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
服製第二十六
度製第二十七
爵國第二十八
仁義法第二十九
必仁且智第三十
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
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第三十二
觀德第三十三
奉本第三十四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
實性第三十六
諸侯第三十七
五行對第三十八
闕文第三十九
闕文第四十
為人者天第四十一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天容第四十五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陰陽位第四十七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陰陽義第四十九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
暖燠常多第五十一
基義第五十三
闕文第五十四
四時之副第五十五
人副天數第五十六
同類相動第五十七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五行相勝第五十九
五行順逆第六十
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治亂五行第六十二
五行變救第六十三
五行五事第六十四
郊語第六十五
郊義第六十六
郊祭第六十七
四祭第六十八
郊祀第六十九
順命第七十
郊事對第七十一
執贄第七十二
山川頌第七十三
求寸第七十四
止寸第七十五
祭義第七十六
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天地之行第七十八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如天之為第八十
天地陰陽第八十一
天道施第八十二
余因推思董書湮抑之繇,蓋武帝崇奉《春秋》本田平津,董生實與之殊趣。生於
帝又有以言熒異下吏之嫌,雖其後帝思前言,使其弟子呂步舒以《春秋》義治淮南獄
,且輯用生《公羊》議,時複遣大臣就問政典,抑貌敬以為尊經隆儒之節耳。史公稱
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天下學士靡然響風。則當日朝野風尚可以概見。
其後眭孟以再傳弟子誤會師說,上書昭帝,卒被刑誅。董云:「難有繼體守文之君,
不害聖人之受命。」殆謂如孔子受命作《春秋》,行天子之事耳。弘乃請漢帝索求賢
人而退,自封百裡,是直俗禪位也。故史獨稱贏公一傅能守師法。當時禁綱嚴峻,其
書殆如後世之遭毀禁,學者益不敢出。乃到劭公釋《傳》,但述胡毋,不及董生,階
此故已。韻崇古學,今文益微,《公羊》且被譏議,董書更何自存?是以荀爽對策,
請頒製度分別;應劭撰集,中有斷獄之書。則知易代幸存,都未流布,今並此而佚,
惜哉!非隋唐人時見徵引,則宋世且無從輯錄此書矣。雖真贗糅雜,而珍共球璧,豈
不以久晦之故與?國朝嘉道之間,是書大顯,綴學之士,益知贊研《公羊》。而如龔
自珍、劉逢祿、宋翔鳳、戴望之徒,劉宋皆莊存與甥,似不如莊之矜慎。闡發要眇,
頗複鑿之使深,漸乖本旨。承其後者,沿訛襲謬,流為隱怪,幾使董生純儒蒙世詬厲
,豈不異哉!
《義證》之作,隨時札錄,宦學多暇,繕寫成帙。以呈長沙師,師亟取公錢刊行
。舛駁疏舛,自知不免,惟通識君子,恕其愚蒙,匡其闕誤,則幸甚。宣統己酉十月
,平江蘇輿敬識於宣武門內小絨線胡同寓廬。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一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頤賢,而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
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對,晉文不予致
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
討也。《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於
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複見於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
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
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雲爾也。《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
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
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不符號。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於彼無親,尚來擾我,如何與同姓而殘賊遇我。《詩》云:「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彼先人。明發不味,有懷二人。」人皆有
此心也。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
辭也。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到,乃人情耳。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
故自來。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誌,是已矣。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
之也。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計妄討,
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
四鄰散。」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
到也。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昭公難逢此時,敬不取同姓,諜到於是。雖取
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到如是。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
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於所見
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
。
子赤殺,弗忍書日,痛其禍也。子般殺而書乙未,殺其恩也。屈伸之志,詳略之文,皆應之。吾以其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也,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
。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
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詩》云:「成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
率由仇匹。」此之謂也。《春秋》,義之大者也。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是故於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於尊亦然,於賢亦然。此其別內外、差賢不肖而等
尊卑也。義不訕上,智不危身。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畏與義兼,則世逾近而
言逾謹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雖有巧手,弗循規矩,不能正方員。雖有察耳
,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雖有知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
。故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
所聞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同理也。
古今通達,故先賢傳其法於後世也。《春秋》之於世事也,善複古,譏易常,欲
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製。」自僻者得此以為辭,曰:古苟可循
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聞,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聞諸
侯之君射《狸首》之樂者,於是自斷狸首,懸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此聞其名而
不知其實者也。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天,易姓更王,
非繼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製,修故業,而無有所改,是與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受
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誌。事天亦然。今天大顯已,物襲所
代而率與同,則不顯不明,非天誌。故必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白顯也。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
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主堯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與?問者曰:物改而天授顯矣,其必更作樂,
何也?曰:樂異乎是。製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是故大改製於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樂於終,所以見天功也。緣天下之所新樂
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同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樂者,盈於內而
動發於外者也。應其治時,製禮作樂以成之。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是故作樂者
必反天下之所始樂於己以為本。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時,民樂其三聖相繼,故《夏》。「夏」者,大也。湯之時,民樂其救之於
患害也,故《濩》。「濩」者,救也。文王之時,民樂其同師徵伐也,故《武》。「
武」者,伐也。四者,天下同樂之,一也,其所同樂之端不可一也。作樂之法,必反
本之所樂。所樂不同事,樂安得不世異?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濩》
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於己也。見其效矣。《詩》云:「文王
受命,有此武功。既伐於崇,作邑於豐。」樂之風也。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當是時,紂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
本以為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雲爾。故凡樂者,作之於終,而名之以
始,重本之義也。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製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
二者離而複合,所為一也。
玉杯第二
《春秋》譏文公以喪取。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
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謂之喪取。」曰:春
秋之論事,莫重於誌。今取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取也。且文公以秋 祭,以冬納幣,皆失於太蚤。《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
之情也。雖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
》之所甚疾也。故譏不出三年於首而已,譏以喪取也。不別先後,賤其無人心也。緣
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誌。誌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誌和而音雅,則君子
予之知樂。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故曰:非虛加之,重誌之謂也。誌為質,
物為文。文著於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文質偏行,不得
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廬來
是也。有文無質,非直不子,乃少惡之,謂州公實來是也。然則《春秋》之序道也,
先質而後文,右誌而左物。「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雲朝雲,辭令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引而後之,亦宜曰:喪雲喪雲,衣服
雲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誌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
故若此也。
《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一日不可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君心
之未當立也。此非以人隨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當。三年不當而逾年即位者,與天
數俱終始也。此非以君隨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
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耿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參錯,非襲古也。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五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以為不然?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諸侯於
封內三年稱子,皆不在經也,而操之與在經無以異。非無其辨也,有所見而經安受其
贅也。故能以比貫類、以辨付贅者,大得之矣。
人受命於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體之可肥
,而不可得革也。是故雖有到賢,能為君親含容其惡,不能為君親令無惡。事親亦然
,皆忠孝之極也。非到賢安能如是?父不父則子不子,君不君則臣不臣耳。
文公不能服喪,不時奉祭,不以三年,又以喪取,取於大夫,以卑宗廊,亂其群
祖以逆先公。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故諸侯弗予盟,是惡惡之徵、不臣之效也。出
侮於外,人奪於內,無位之君也。孔子曰:「政逮於大夫四世矣。」蓋自文公以來之
謂也。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惡服人也,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詩》《書》具其志,
《禮》《樂》純其養,《易》《春秋》明其知。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詩》道誌
,故長於質。《禮》製節,故長於文。《樂》詠德,故長於風。《書》著功,故長於事。《易》本天地,故長於數。《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人。能兼得其所長,而不
能遍舉其詳也。礦人主大節則知暗,大博則業厭。二者異失同貶,其傷必到,不可不
察也。是故善為師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齊時蚤晚,任多少,適疾徐,造而勿趨
,稽而勿苦,省其所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勞而身大成。
《春秋》之好微與?其貴誌也。《春秋》修本末之義,達變故之應,通生死之志
,遂人道之極者也。是故君殺賊討,則善而書其誅。若莫之討,則君不書葬,而賊不
複見矣。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賊不複見,以其宜滅絕也。今趙質弒君,四年之後
,別牘複見,非《春秋》之常辭也。古今之學者異而問之,曰:是弒君何以複見?猶曰:賊未討,何以書葬?何以書葬者,不宜書葬也而書葬。何以複見者,亦不宜複見
也而複見。二者同貫,不得不相若也。質之複見,直以赴問,而辨不親弒,非不當誅也。則亦不得不謂悼公之書葬,直以赴問而辨不成弒,非不當罪也。若是則《春秋》
之說亂矣,豈可法哉。無比而處之,誣辭也。今視其比,皆不當死,何以誅之?《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翻援比類,以發其端。卒無妄言而得應於傳者
。今使外賊不可誅,故皆複見,而問曰此複見何也,言莫妄於是,何以得應乎?故吾
以其得應,知其問之不妄。以其問之不妄,知質之獄不可不察也。夫名為弒父而實免
罪者,已有之矣;亦有名為弒君,而罪不誅者。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且吾語質
有本,《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內也。今案盾事而觀其心,願而不刑,合而信之,非篡弒之鄰也。按盾辭號乎天,苟內
不誠,安能如是?是故訓其終始無弒之志。掛惡謀者,過在不遂去,罪在不討賊而已
。臣之宜為君討賊也,猶子之宜為父嘗藥也。子不嘗藥,故加之弒父;臣不討賊,故
加之弒君。所以示天下廢臣子之節,其惡之大若此也。故盾之不討賊,為弒君也,與
止之不嘗藥為弒父無以異。盾不宜誅,以此參之。問者曰:夫謂之弒而有不誅,其論
難知,非蒙之所能見也。故赦止之罪,以傳明之。盾不誅,無傳,何也?曰:世亂義廢,背上不臣,篡弒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惡之誅,誰言其誅。故晉趙質、楚公子比皆
不誅之文,而弗為傳,弗欲明之心也。問者曰:人弒其君,重卿在而弗能討者,非一
國也。靈公弒,趙盾不在。不在之與在,惡有厚薄。《春秋》責在而不討賊者,弗擊
臣子爾也。責不在而不討賊者,乃加弒焉,何其責厚惡之薄、薄惡之厚也?曰:《春秋》之道,視人所惑,為立說以大明之。今趙盾賢而不遂於理,皆見其善,莫見其罪
,故因其所賢而加之大惡,擊之重責,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曰:吁!君臣之大義,父子之道,乃到乎此,此所由惡薄而責之厚也。他國不討賊者,諸斗筲之民,何
足數哉?弗擊人數而已。此所由惡厚而責薄也。傳曰:輕為重,重為輕,非是之謂乎
?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趙盾嫌無臣責,許止嫌無子罪。《春秋》為人不知惡而恬行不
備也,是故重累責之,以矯枉世而直之。矯者不過其正,弗能直。知此而義異矣。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二
竹林第三
《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禮,到 之戰,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
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此
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而不使得與賢者為禮。秦穆侮蹇叔而大敗
。鄭文輕眾而喪師。《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
,傷其害所重也。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其惡戰伐無辭,何也?曰:會同之事,大
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惡戰伐之且《春秋
》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苦民尚惡之。況傷民乎?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故曰:凶年舊則譏。造邑則諱。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
,驅民而殘賊之。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
,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
。惡詐擊而善偏戰,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 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攻不可勝數,
而複 者有二焉。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以
無義戰為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也;以無麥苗為可,則無義戰亦可矣。若《春秋》之
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
說善殺其所愛哉?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
夷狄,則謂之內。比之詐戰,則謂之義;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故盟不如不盟。然
而有所謂善盟。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辭不
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詩》云:「棠棣之華,偏其反而。
豈不爾思?室是遠而。」孔子曰:「未之思,夫何遠之有!」由是觀之。見其指者,
不任其辭。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
司馬子反為其君使。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
。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
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遠之而大,為仁者自然而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
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子
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不複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溴梁之盟,信
在大夫,而諸侯刺之,為其奪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
間也。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美。故忠臣不諫,欲其由君出也。《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此
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複,莊王可見而不告
,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奈其奪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
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
,雷同之義也。子反之行,一曲之變。獨修之意也。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
所忘,人之情也。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詩》云:「采葑采菲,無
以下體。」此之謂也。今子反往視宋,間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到於此也,是
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
安著其禮?方救其質,奚恤其文?《春秋》之辭,有所謂賤者,有賤乎賤者。夫有賤
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今讓者《春秋》之所貴。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
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諭矣。
《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渺者乎?故案《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
,得誌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誌加於諸侯。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即位九年
,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於清丘、斷道。春往伐魯,入其
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當是時也,方乘勝而誌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懼怒,內悉其眾,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奸,獲齊頃公, 逄丑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故曰,得誌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也。自是之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內愛百姓,問疾吊霄,外敬諸侯
。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國家安寧。是福之本生於憂,而祝起於喜也。嗚呼!物之所
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
逄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別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
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其俱枉正以存君
,相似也;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
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逄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
不為也,而眾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
,正也。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
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到尊為不可以加於到
辱大羞,故獲者絕之。以到辱為亦不可以加於到尊大位,故難失位弗君也。已反國複
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固然方獲而虜邪。其於義也,非君定矣。若
非君,則丑父何權矣。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
春秋》不愛。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今被大辱
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複重罪。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如此,雖陷其身,
尚有廉名。嘗此之時,死賢於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由法論之,則丑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以為不然?複察《春秋》。《春秋》之序辭也
,置王於春正之間,非日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後可以為王也雲爾。
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
聽之,則丑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有廉恥者,不生於大辱。大辱莫
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
視死如歸。」謂如頃公者也。
《春秋》曰:「鄭伐許。」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曰:衛侯 卒,鄭師侵之,是
伐喪也。鄭與諸侯盟於蜀,以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曰:先王之製,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誌之不在事也。《書》云:「高
宗諒暗,三年不言。」居喪之義也。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喪舉兵也
。《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複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且其先君
襄公伐喪叛盟,得罪諸侯,諸侯怒之未解,惡之未已。繼其業者,宜務善以覆之,父
伐人喪,子以喪伐人,父加不義於人,子施失恩於親,以犯中國,是父負故惡於前,
己起大惡於後。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到,謀共擊之。鄭乃恐懼,去楚而成蟲牢之
盟是也。楚與中國俠而擊之,鄭罷疲危亡,終身愁辜。無義而敗,由輕心然。孔子曰
:「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知其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今鄭伯既無子恩,
又不熟計,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有國者視此。行身不放義,同事不審時,興事不審時,其何如此爾。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三
玉英第四
謂一元者,大始也。知元年誌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輕。是故治國之端在正名。名之正,興五世,五傳之外,美惡乃形,可謂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見。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故人唯有終始也,而生不
必應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
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
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
奚為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
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非其位而即之,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繆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
,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吳王僚是也。雖然,苟能行善得眾。《春秋》弗危,衛
侯晉以立書葬是也。俱不宜立,而宋繆受之先君而危。衛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見
得眾心之為大安也。故齊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乃率弗宜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然
而知鞏懼,敬眾賢人,而以自覆蓋,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遂為賢君,而霸諸侯。
使齊桓被惡而無此美,得免殺戮乃幸已,何霸之有!魯桓忘其憂而禍逮其身。齊桓憂
其憂而立功名。推而散之。凡人有憂而不知憂者凶,有憂而深憂之者吉。《易》曰:「複自道,何其咎。」此之謂也。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難,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詩》云:「德 如毛。」言其易也。
公觀魚於棠,何?惡也。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故君
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
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今非直使人也,親
自求之,是為甚惡。譏何故言觀魚?猶言觀社也,皆諱大惡之辭也。
《春秋》有經禮,有變禮。為如安性平心者,經禮也。至有於性,雖不安,於心
,雖不平,於道,無以易之,此變禮也。是故昏禮不稱主人,經禮也。辭窮無稱,稱
主人,變禮也。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禮也。有故則未三年而稱王,變禮也。婦人無
出境之事,經禮也。母為子娶婦,奔喪父母,變禮也。明乎經變之事,然後知輕重之分,可與適權矣。難者曰:《春秋》事同者辭同。此四者俱為變禮,而或達於經,或
不達於經,何也?曰:《春秋》理百物,辨品類,別嫌微。修本未者也。是故星墜謂
之隕,螽附謂之雨,其所發之處不同,或降於天,或發於地,其辭不可同也。今四者
俱為變禮也同,而其所發亦不同。或發於男,或發於女,其辭不可同也。是或達於常
,或達於變也。
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其誌欲立,故書即位。書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不書
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隱不言立,桓不言王者,從其誌以見其事也。從賢之志以
達其義,從不肖之志以著其惡。由此觀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兩省也。
經曰:「宋督弒其君與夷。」《傳》言:「莊公馮殺之。」不可及於經,何也?曰:非不可及於經,其及之端眇,不足以類鉤之,故難知也。《傳》曰:「臧孫許與
晉卻克同時而聘乎齊。」按經無有,豈不微哉。不書其往而有避也。今此《傳》言莊
公馮,而於經不書,亦以有避也。是以不書聘乎齊,避所羞也。不書莊公馮殺,避所
善也。是故讓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與其子而與其弟,其弟亦不與子而反之兄子
,雖不中法,皆有讓高,不可棄也。故君子為之諱不居正之謂避,其後也亂。移之宋
督以存善誌。若直書其篡,則宣繆之高滅,而善之無所見矣。難者曰:為賢者諱,皆
言之,為宣繆諱,獨弗言,何也?曰:不成於賢也。其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
。棄之則棄善誌也,取之則害王法。故不棄亦不載,以竟見之而已。苟誌於仁無惡,
此之謂也。
器從名、地從主人之謂製。權之端焉,不可不察也。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
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故諸侯父子兄弟不宜
立而立者,《春秋》視其國與宜立之君無以異也。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到於 取乎莒,以之為同居,目曰「莒人滅 ,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故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
,謂之大德,大德無逾閒者,謂正經。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權譎也,尚歸之以奉鉅經耳。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詳而反一也。公子目夷
複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此四臣
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目夷之弗與,重宗廟。祭仲與之,亦重宗廟。荀息死之,貴
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民。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帝之
命耳。難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以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荀息、曼姑非
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
,不書,大夫立則書。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為義也。
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又曰:君子
不避外難。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臣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避難乎?曰:賢者
不為是。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春秋》
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故詭晉文得誌之實,以代
諱避致王也。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
惡也。然則說《春秋》者,入則詭辭,隨其委曲而後得之。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
,無善一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誌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
辭也,移之紀季。故告 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
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與紀季。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曰:
齊將複讎,紀侯自知力不加而誌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
汝以 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眾,以衛九
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春秋》賢死
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精華第五
《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
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
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是故大小不逾等,貴
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大雩者何?旱祭也。難者曰:大旱雩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
陰陽之所起也。或請焉,或攻焉,何也?曰:大旱,陽滅陰也。陽滅陰者,尊厭卑也
,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敢有加也?大水者,陰滅陽也。陰滅陽者,卑勝
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賤傷貴者,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
其不義也。此亦《春秋》之不畏強御也。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直行其道而不
忘其難,義之至也。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
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
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
專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又曰:聞喪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
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
謂也?曰:四者各有所處。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春秋》固有常義
,又有應變。無遂事者,謂平生安寧也。專之可也者,謂救危除患也。進退在大夫者
,謂將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謂將得其私,知
其指。故公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於鄄。道生事,從齊桓盟,《春秋》弗非,以為
救莊公之危。公子遂受命使京師,道生事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故有危而不專救,謂之不忠;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
齊桓挾賢相之能,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諸侯。於柯之盟,見其大信
,一年而近國之君畢到,鄄幽之會是也。其後二十年之間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諸侯也
。至於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絕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到,貫澤、陽谷之會是也。
故曰親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其後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
楚人滅弦而誌弗憂,江黃伐陳而不往救,損人之國而執其大夫,不救陳之患而責陳不納,不複安鄭,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誌已滿矣。故曰:「管仲之器小哉!」
此之謂也。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誌。誌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
其論輕。是故逄丑父當 ,而轅濤涂不宜執,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闔廬。此四
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俱欺仨三軍,或死或不死;俱弒君,或誅或不誅。聽訟折獄
,可無審耶!故折獄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獄而非也,暗理迷眾,與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獄,政之末也。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
難晉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稱子,蓋人心之正也。到裡克殺奚齊,
避此正辭而稱君之子,何也?曰: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佔,《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仁人錄其同姓之禍,固宜異操。晉,《春秋》之同姓也
。驪姬一謀而三君死之,天下之所共痛也。本其所為為之者,蔽於所欲得位而不見其
難也。《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正辭,徒言君之子而已。若謂奚齊曰:嘻嘻!為大
國君之子,富貴足矣,何必以兄之位為欲居之,以到此乎雲爾。錄所痛之辭也。故痛
之中有痛,無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齊、卓子是也。惡之中有惡者,己立之,己殺之,不得如他臣之弒君者,齊公子商人是也。故晉禍痛而齊禍重。《春秋》傷痛而敦重,是以奪晉子繼位之辭與齊子成君之號,詳見之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來,視諸往。今《春秋》之為學也,道往而明來者也。然而
其辭體天之微,故難知也。弗能察,寂若無;能察之,無物不在。是故為《春秋》者
,得一端而多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魯僖公以亂即位,而知親任季子
。季子無恙之時,內無臣下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國家安寧。季子卒之後,魯不支鄰國之患,直乞師楚耳。僖公之情非輒不肖而國衰益危者,何也?以無季
子也。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此之謂連而貫之。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
。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萬世必然,無所疑也。其在《易》曰:「鼎折足,覆
公餗。」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 者,國家傾也。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到今未嘗聞也。故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 於前世之興亡也。任賢
臣者,國家之興也。夫知不足以知賢,無可奈何矣。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
以亂危,其若是何邪?以莊公不知季子賢邪?安知病將死,召而授以國政。以殤公為
不知孔父賢邪?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二主知皆足以知賢,而不決,不能任。故魯莊以危,宋殤以弒。使莊公早用季子,而宋殤素任孔父,尚將興鄰國,豈直
免弒哉。此吾所 而悲者也。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四
王道第六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五帝
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稅。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
,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民家給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無讒賊妒
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不慕富貴,恥惡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
。毒蟲不螫,猛獸不搏,抵蟲不觸。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寸時,嘉
禾興,鳳凰麒麟游於郊。囹圄空虛,書衣裳而民不犯。民情到樸而不文。郊天祀地,
秩山川,以時到,封於泰山,禪於梁父。立明堂,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
以其職來祭。貢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而後見先。德恩之報,奉先之應也
。
桀紂皆聖王之後,驕溢妄行。侈宮室,廣苑囿,窮五采之變,極飭材之工,困野
獸之足,竭山澤之列,食類惡之獸。奪民財食,高雕文刻鏤之觀,盡金玉骨象之工,
窮白黑之變。深刑妄殺以陵下,聽鄭衛之音,充傾宮之志,靈虎 文采之獸。以希見
之意,嘗佞賜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孤貧不養,殺聖賢而剖其心,生燔人聞其臭
,剔孕婦見其化, 朝涉之足察其拇,殺梅伯以為醢,刑鬼侯之女取其環。君臣畏恐
,莫敢盡忠,紂愈自賢。周發兵,不期會於孟津者八百諸侯,共誅紂,大亡天下。《
春秋》以為戒,曰:「蒲社災。」周衰,天子微弱,諸侯力政,大夫專國,士專邑,
不能行度製法文之禮。諸侯背叛,莫修貢聘,奉獻天子。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孽殺
其宗,不能統理,更相伐銼以廣地。以強相脅,不能製屬。強奄弱,眾暴寡,富使貧
,並兼無已。臣下上僭,不能禁止。日為之食,星 如雨,雨螽,沙鹿崩。夏大雨水
,冬大雨雪, 石於宋五,六 退飛。 霜不殺草,李梅實。正月不雨,到於秋七月
。地震,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書晦。彗星見於東方,孛於大辰。鸛鵒來巢,《
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孔子明得失,差貴賤,反王道之本。譏天王以致太平
。刺惡譏微,不遣小大,善無細而不舉,惡無細而不去,進善誅惡,絕諸本而已矣。
天王使宰喧來歸惠公仲子之賜,刺不及事也。天王伐鄭,譏親也,會王世子,譏
微也。祭公來逆王後,譏失也。刺家父求車,武氏毛伯求賻金。王人救衛。王師敗於
貿戎。天王不養,出居於鄭,殺母弟,王室亂,不能及外,無以先天下,召衛侯不能致,遣子突徵衛不能絕,無駭滅極不能誅。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臣下上逼,僭
擬天子。諸侯強者行威,小國破滅。晉到三侵周,與天王戰於貿戎而大敗之。戎執凡
伯於楚丘以歸。諸侯本怨隨惡,發兵相破,夷人宗廟社稷,不能統理。臣子強,到弒
其君父。法度廢而不複用,威武絕而不複行。故鄭魯易地,晉文再致天子。齊桓會王
世子,擅封邢、衛、杞,橫行中國,意欲王天下。魯舞八俏,北祭泰山,郊天祀地,
如天子之為。以此之故,弒君三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春秋》立義: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諸山川不在封內不祭。有天子在,諸侯不
得專地,不得專封,不得專執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樂,不得致天子之賦,不得
適天子之貴。君親無將,將而誅。大夫不得廢置君命。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
不以長。立夫人以適不以妾。親近以來遠,未有不先近而致遠者也。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諸侯來朝者得褒,邾妻儀父稱字,滕薛稱侯,荊得人,介葛盧得名。內出言如,
諸侯來日朝,大夫來日聘,王道之意也。誅惡而不得遣細大,諸侯不得為匹夫興師,
不得執天子之大夫,執天子之大夫與伐國同罪,執凡伯言伐。獻八俏,諱八言六。鄭
魯易地,諱易言假。晉文再致天子,諱致言狩。桓公存邢、衛、杞,不見《春秋》,
內心予之,行法絕而不予,止亂之道也,非諸侯所當為也。《春秋》之義,臣不討賊
,非臣也。子不複仇,非子也。故誅趙盾賊不討者,不書葬,臣子之誅也。許世子止
不嘗藥,而誅為弒父,楚公子比脅而立,而不免於死。齊桓晉文擅封,致天子,誅亂
、繼絕、存亡,侵伐會同,常為本主。曰:桓公救中國,攘夷狄,卒服楚,晉文再致
天子,皆止不誅,善其牧諸侯,奉獻天子而服周室,《春秋》予之為伯,誅意不誅辭
之謂也。
魯隱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公子目夷不與楚國
,此皆執權存國,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氣義焉,故皆見之,複正之
謂也。夷狄邾妻人、牟人、葛人,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此其誅也。殺世子母弟直
稱君,明失親親也。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閽殺吳子餘祭,
見刑人之不可近。鄭伯 原卒於會,諱弒,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衛人殺州吁
,齊人殺無知,明君臣之義,守國之正也。衛人立晉,美得眾也。君將不言率師,重
君之義也。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無一日無君之意也。誅受令,恩衛葆,以正囹
圉之平也。言圍成,甲竿祠兵,以別迫脅之罪,誅意之法也。作南門。刻桷,丹楹,
作雉門及兩觀。築三台,新延廄,譏驕溢不恤下也。故臧孫辰請 於齊,孔子曰:「
君子為國,必有三年之積。一年不熟乃請 ,失君之職也。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
始也。大夫盟於澶淵,刺大夫之專政也。諸侯會同,賢為主,賢賢也。《春秋》紀纖
芥之失,反之王道。追古貴信,結言而已,不到用牲盟而後成約。故曰:齊侯衛侯胥
命於蒲。《傳》曰:「古者不盟,結言而退。」宋伯姬曰:「婦人夜出,傅母不在,
不下堂。曰:古者周公東徵,則西國怨。桓公曰:「無貯粟,無鄣谷,無易樹子,無
以妾為妻。」宋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莊王曰:「古者桿不穿,皮不蠹
,則不出。」君子篤於禮,薄於利,要其人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祥。強不陵弱。
齊頃公吊死視疾,孔父正色而立於朝,人莫過而致難乎其君,齊國佐不辱君命而尊齊侯,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救文以質,見天下諸侯所以失其國者亦有焉。潞子欲
合中國之禮義,離乎夷狄,未合乎中國,所以亡也。吳王夫差行強於越,臣人之主,
妾人之妻,卒以自亡,宗廟夷,社稷滅。其可痛也。長王投死,於戲,豈不哀哉!晉
靈行無禮,處台上彈君臣,枝解宰人而棄之,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及患趙盾
之諫,欲殺之,卒為趙盾所弒。晉獻公行逆理,殺世子申生以驪姬立奚齊、卓子,皆
殺死,國大亂,四世乃定,幾為秦所滅,從驪姬起也。楚平王行無度,殺伍子胥父兄
。蔡昭公朝之,因請其裘,昭公不與。吳王非之。舉兵加楚,大敗之。君舍乎君室,
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貪暴之所致也。晉厲公行暴道,殺無罪人,一朝而殺
大臣三人。明年,臣下畏恐,晉國殺之。陳侯佗淫乎蔡,蔡人殺之。古者諸侯出疆必
具左右,備一師,以備不虞。今陳侯恣以身出入民間,到死閭裡之庸,甚非人君之行
也。宋閔公矜婦人而心妒,與大夫萬博。萬與魯莊公曰:「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
侯爾。」閔公妒其言,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到?」萬怒,搏閔公
絕 。此以與臣博之過也。古者人君立於陰,大夫立於陽,所以別位,明貴賤。今與
臣相對而博,置婦人在側,此君臣無別也。故使萬稱他國卑閔公之意,閔公藉萬而身
與之博,下君自置。有辱之婦人之房,俱而矜婦人,獨得殺死之道也。《春秋傳》曰
:「大夫不適君。」遠此逼也。梁內役民無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一家亡
,五家殺刑。其民曰:先亡者封,後亡者刑。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
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仇其民,魚
爛而亡,國中盡空。《春秋》曰:「梁亡。」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虞公貪財,
不顧其難,愉耳悅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假晉師道,還以自滅。宗廟破毀,社稷
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者
,無匹不行,自外到者,無主不止,此其應也。楚靈王行強乎陳蔡,意廣以武,不顧
其行,虜所美,內罷其眾。乾溪有物女,水盡則女見,水滿則不見。靈王舉發其國而役,三年不罷,楚國大怨。殺無罪臣成然,公子棄疾卒令靈王父子自殺而取其國。虞
不離津澤,農不去疇土,而民相愛也。此非盈意之過耶?魯莊公好宮室,一年三起台
。夫人內淫兩弟,國絕莫繼,為齊所存,夫人淫之過也。妃匹貴妾,可不慎邪?此皆
內自強從心之敗己,見自強之敗,尚有正諫而不用,卒皆取亡。曹羈諫其君曰:「戎
眾以無義,君無自適。」君不聽,果死戎寇。伍子胥諫吳王,以為越不可不敢。吳王
不聽,到死伍子胥。還九年,越果大滅吳國。秦穆公將襲鄭,百裡、蹇叔諫曰:「千
裡而襲人者,未有不亡者也。」穆公不聽。師果大敗 中,匹馬只輪無反者。晉假道虞,虞公許之。宮之奇諫曰:「唇亡齒寒,虞虢之相救,非相賜也。君請勿許。」虞
公不聽,後虞果亡於晉。《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觀也。觀乎蒲社,知驕溢之罰。觀
乎許田,知諸侯不得專封。觀乎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知任賢奉上之功。觀乎魯
隱、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觀乎潞子,知無輔自詛之敗。觀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
。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觀乎獻六羽,知上下之差。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觀
乎吳王夫差,知強陵弱。觀乎晉獻公,知逆理近色之過。觀乎楚昭王之伐蔡,知無義
之反。觀乎晉厲之妄殺無罪,知行暴之報。觀乎陳佗宋閔,知妒淫之禍。觀乎虞公、
梁亡,知貪財枉法之窮。觀乎楚靈,知苦民之壤。觀乎魯莊之起台,知驕奢淫溢之失
。觀乎衛侯朔,知不即召之罪。觀乎執凡伯,知犯上之法。觀乎晉 缺之伐邾妻,知
臣下作福之誅。觀乎公子 ,知臣窺君之意。觀乎世卿,知移權之敗。故明王視於冥冥,聽於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國,莫敢不悉靖春職受命者,不示臣下以知之到也
。故道同則不能相先,情同則不能相使,此其教也。由此觀之,未有去人君之權,能
製其勢者也;未有貴賤無差,能全其位者也。故君子慎之。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五
滅國上第七
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萬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無
敵於天下。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小國德薄,不朝聘大國,不與諸侯會聚,孤特
不相守,獨居不同群,遭難莫之救,所以亡也。非獨公侯大人如此,生天地之間,根
本微者,不可遭大風疾雨,立鑠消耗。衛侯朔固事齊襄,而天下患之,虞虢並力,晉
獻難之。晉趙盾,一夫之士也,無尺寸之土,一介之眾也。而靈公據霸主之余尊,而
欲誅之,窮變極詐,詐盡力竭,祝大及身。推盾之心,載小國之位,孰能亡之哉?故
伍子胥,一夫之士也,去楚干闔廬,遂得意於吳。所托者誠是,何可御邪?楚王髡托
其國於子玉得臣,而天下畏之。虞公托其國於宮之奇,晉獻患之。及髡殺得臣,天下
輕之,虞公不用宮之奇,晉獻亡之。存亡之端,不可不知也。諸侯見加以兵,逃遁奔走,到於滅亡而莫之救,平生之素行可見也。隱代桓立,所謂僅存耳,使無駭帥師滅極,內無諫臣,外無諸侯之救;載亦由是也,宋、蔡、衛國伐之,鄭因勘和而取之。
此無以異於遣重寶於道而莫之守,見者掇之也。鄧、 失地而朝魯桓,鄧、彀 失地
,不亦宜乎?
滅國下第八
紀侯之所以滅者,乃九世之仇也。一旦之言,危百世之嗣,故曰大去。衛人侵成
,鄭入成,及齊師圍成,三被大兵,終滅,莫之救,所恃者安在?齊桓公欲行霸道,
譚遂違命,故滅而奔莒。不事大而事小,曹伯之所以戰死於位。諸侯莫助憂者。幽之會,齊桓數合諸侯,曹小,未嘗來也。魯大國,幽之會,莊公不往。戎人乃窺兵於濟西,由見魯孤獨而莫之救也。此時大夫廢君命,專救危者。魯莊公二十七年,齊桓為
幽之會,衛人不來。其明年,桓公怒而大敗之。及伐山戎,張旗陳獲以驕諸侯。於是
魯一年三築台,亂臣比三起於內,夷狄之兵仍滅於外,衛滅之端,以失幽之會。亂之本,存親內蔽。邢未嘗會齊桓也,附晉又微,晉侯獲於韓而背之,淮之會是也。齊桓卒,豎刁易牙之亂作。邢與狄伐其同姓,取之。其行如此,雖爾親,庸能親爾乎?是
君也,其滅於同姓,衛侯毀滅邢是也。齊桓為幽之會,衛不到,桓怒而伐之。狄滅之
,桓憂而立之。魯莊為柯之盟,劫汶陽,魯絕,桓立之。邢杞未嘗朝聘,齊桓見其滅
,率諸侯而立之,用心如此,豈不霸哉?故以憂天下與之。
隨本消息第九
顏淵死,子曰:「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西狩獲麟,曰:「吾
道窮,吾道窮。」三年,身隨而卒。天命成敗,聖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
先晉獻之卒,齊桓為葵丘之會,再致其集。先齊孝未卒一年,魯僖乞師取 。晉
文之威,天子再致。先卒一年,魯僖公之心,分而事齊。文公不事晉。先齊侯潘卒一年,文公如晉,衛侯鄭伯皆不期來。齊侯已卒,諸侯果會晉大夫於新城。魯昭公以事
楚之故,晉人不入。楚國強而得意,一年再會諸侯,伐強吳,為齊誅亂臣,遂滅厲。
魯得其威以滅 其明年,如晉,無河上之難。先晉昭之卒一年,無難。楚國內亂,臣
弒君。諸侯會於平丘,謀誅楚亂臣,昭公不得與盟,大夫見執。吳大敗楚之黨六國於
雞父。公如晉而大辱,《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由此觀之,所行從不足恃,所事者
不可不慎。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先楚莊王卒之三年,晉滅赤狄潞氏及甲氏留吁。先
楚子審卒之三年,鄭服蕭魚。晉侯周卒一年,先楚子昭卒之二年,與陳蔡伐鄭而大克
。其明年,楚屈建會諸侯而張中國。卒之三年,諸夏之君朝於楚。楚子卷繼之,四年
而卒。其國不為侵奪,而顧隆盛強大,中國不出年余,何也?楚子昭蓋諸侯可者也,
天下之疾其君者,皆赴 而乘之。兵四五出,常以眾擊少,以專擊散,義之盡也。先
卒四五年,中國內乖,齊、晉、魯、衛之兵分守,大國襲小。諸夏再會陳儀,齊不肯往。吳在其南,而二君殺,中國在其北,而齊衛殺其君,慶封劫君亂國,石惡之徒聚
而成群,衛 據陳儀而為諼。林父據戚而以畔,宋公殺其世子,魯大饑。中國之行,
亡國之跡也。譬如於文宣之際,中國之君,五年之中五君殺。以晉靈之行,使一大夫
立於斐林,拱揖指揮,諸侯莫敢不出,此猶隰之有泮也。
盟會要第十
至意雖難喻,蓋聖人者貴除天下之患。貴除天下之患,故《春秋》重,而書天下
之患遍矣。以為本於見天下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之患,何謂哉?天下者無患
,然後性可善;性可善,然後清廉之化流;清廉之化流,然後王道舉。禮樂興,其心
在此矣。《傳》曰:諸侯相聚而盟。君子修國曰:此將率為也哉。是以君子以天下為
憂也,患乃至於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辭已喻矣,故曰:立
義以明尊卑之分,強干弱枝以明大小這職;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采摭托意,
以矯失禮。善無小而不舉,無惡小而不去,以純其美。別賢不肖以明其尊。親近以來遠,因其國而容天下,名倫等物不失其理。公心以是非,賞善誅惡而王澤洽,始於除患,正一而萬物備。故曰大矣哉其號,兩言而管天下。此之謂也。
正貫第十一
《春秋》,大義之所本耶?六者之科,六者之旨之謂也。然後援天端,布流物,
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故誌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論罪源深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立義定尊卑之序,而後君臣之職明矣。載天下之賢方,表廉義之所在,則見複正焉耳。幽隱不相逾,而近之則密矣。而後萬變之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是以必明其統於施之宜,故知其氣矣,然後能
食其誌也;知其聲矣,而後能扶其精也。知其行矣,而後能遂其形也;知其物矣,然
後能別其情也。故倡而民和之,動而民隨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厭其情之所憎者也。如是則言雖約,說必布矣;事雖小,功必大矣。聲音盛化運於物,散人於理,德
在天地,神明休集,並行而不竭,盈於四海而訟詠。《書》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乃是謂也。故明於情性乃可與論為政,不然,雖勞無功。夙夜是寢
,思慮拳心,猶不能睹,故天下有非者。三示當中孔子之所謂非,尚安知通哉!
十指第十二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有也。雖然,大略之要
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擊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舉事變見有重焉,一指也。見事
變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強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
。別嫌疑,異同類,一指也。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一指也。親近來遠,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木生火,火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譏
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舉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見事變之
所至者,則得失審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則事之本正矣。強干弱枝,大本小末,則
君臣之分明矣。別嫌疑,異同類,則是非著矣。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則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親近來遠,同民所欲,則仁恩達矣。木生火,
火為夏,則陰陽四時之理相受而次矣。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則天所欲為行矣。統此而舉之,德澤廣大,衍溢於四海,陰陽和調,萬物靡不得其理矣。說《春秋
》者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重政第十三
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擊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
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故人惟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
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雖生
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達其所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
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為
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
能說鳥獸之類者,非聖人所欲說也。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知其分科
條別,貫所附,是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不然,傳於眾辭,觀於眾物,說不急之言而
以惑後進者,君子之所甚惡也。奚以為哉?聖人思慮不厭,書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
察者,仁義矣。由此言之,尚自為得之哉。故曰:於乎!為人師者,可無慎邪!夫義
出於經,經傳,大本也。棄營勞心也,苦誌盡情,頭白齒落,尚不合自錄也哉?
人始生有大命,是其體也。有變命存其間者,其政也。政不齊則人有忿怒之志,
若將施危難之中,而時有隨、遭者,神明之所接,絕續之符也。亦有變其間,使之不
齊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則重政之本矣。進義誅惡絕之本,而以其施,此舉湯武同
而有異。湯武用之治往故。《春秋》明得失,差貴賤,本之天。王之所失天下者,使
諸侯得以大亂之,說而後引而反之。故曰博而明,深而切矣。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六
服製像第十四
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適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同也。劍之在左,青龍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韍之在前,朱鳥之象也.冠之
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夫能通古今,別然不然,乃能服此也。蓋玄
武者,貌之最嚴有威者也,其像在後,其服反居首,武之至而不用矣。聖人之所以超然,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夫執介冑而後能拒敵者,故非聖人之所貴也。君子顯之於服,而勇武者消其誌於貌也矣。故文德為貴,而威武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於《春秋》何以言之?孔父義形於色,而奸臣不敢容邪;虞有宮之奇,而獻公為之不寐
;晉厲之強,中國以寢尸流血不已。故武王克殷,裨冕而 笏。虎賁之王說劍,安在
勇猛必任武殺然後威。是以君子所服為上矣,故望之儼然者,亦已至矣,豈可不察乎
!
二端第十五
《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從起,亦未可與論 異也,小大微著之分也
。夫覽求微細於無端之處,誠知小之將為大也,微之將為著也。吉凶未形,聖人所獨
立也,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此之謂也。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順數而往,必迎來
而受之者,授受之義也。故聖人能擊心於微而致之著也。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
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
,五者俱正而化大行。故書日蝕、星隕、有蜮、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隕霜不
殺草、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有 鵒來巢,《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是小
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雖甚末,亦一端。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貴微重始是也。因
惡夫推災異之象於前,然後圖安危禍亂於後者,非《春秋》之所甚貴也。然而《春秋
》舉之以為一端者,亦欲其省天譴而畏天威,內動於心誌,外見於事情,修身審己,
明善心以反道者也,豈非貴微重始、慎終推效者哉!
符瑞第十六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後托乎《春秋》正不正
之間,而明改製之義。一統乎天子,而加憂於天下之憂也,天下所患。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極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隨天之終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為,極理以
盡情性之宜,則天容遂矣。百官同望異路,一之者在主,率之者在相。
俞序第十七
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萬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賢才,
以待後聖。故引史記,理往事,正是非,見王公。史記十二公之間,皆衰世之事,故
門人惑。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以為見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
。故子貢、閔子、公肩子,言其切而為國家資也。其為切而至於殺君亡國,奔走不得
保社稷,其所以然,是皆不明於道,不覽於《春秋》也。故衛子夏言,有國家者不可
不學《春秋》,不學《春秋》,則無以見前後旁側之危,則不知國之大柄,君之重任也。故或脅窮失國,搶殺於位,一朝至爾。苟能述《春秋》之法,致行其道,豈徒除
禍哉,乃堯舜之德也。故世子曰:「功及子孫,光輝百世,聖人之德,莫美於恕。」
故予先言《春秋》詳己而異人,《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故曾
子、子石霸王之道,皆本於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愛人之大者,莫大於思患而
豫防之,故蔡得意於吳,魯得意於齊,而《春秋》皆不告,故次以言怨人不可邇,敵
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皆防患為民除患之意也。不愛民之漸乃至於死亡,
故言楚靈王晉厲公生弒於位,不仁之所致也。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勝,不
如由其道而敗,《春秋》貴之,將以變習俗而成王化也。故子夏言《春秋》重人,諸
譏皆本此。或奢侈使人憤怨,或暴虐賊害人,終皆禍及身。故子池言魯莊築台,丹楹
刻桷,晉厲之刑刻意者,皆不得以壽終。上奢侈,刑又急,皆不內恕,求備於人,故
次以《春秋》緣人情,赦小過,而《傳》明之曰:「君子辭也。」孔子明得失,見成敗,疾時世之不仁,失王道之體,故緣人情,赦小過,《傳》又明之曰:「君子辭也。」孔子曰:「吾因行事,加吾王心焉。」假其位號以正人倫,因其成敗以明順逆,
故其所善,則桓文行之而遂,其所惡,則亂國行之終以敗,故始言大惡殺君亡國,終
言赦小過,是亦始於麤粗,終於精微,教化流行,德澤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
之行而少過矣,亦譏二名之意也。
離合根第十八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故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內深藏,所以為神;外博觀,
所以為明也;任群賢,所以為受成;乃不自勞於事,所以為尊也;凡愛群生,不以喜
怒賞罰,所以為仁也。故為人主者,以無為為道,以不私為寶。立無為之位而乘備具
之官,足不自動而相者導進,口不自言而擯者贊辭,心不自慮而群臣效當,故莫見其
為之而功成矣。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也。為人臣者法地之道,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
,高下、險易、堅耍、剛柔、肥 、美惡,累可就財也。故其形宜不宜,可得而財也
。為人臣者比地貴信而悉見其情於主,主亦得而財之,故王道威而不失。為人臣常竭
情悉力而見其短長,使主上得而器使之,而猶地之竭竟其情也,故其形宜可得而財也
。
立元神第十九
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物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端也。失之豪厘,
駟不及追。故為人君者,謹本詳始,敬小慎微,誌如死灰,安精養神,寂莫無為。休
形無見影,搶聲無出音,虛心下士,觀來察往。謀於眾賢,考求眾人,得其心遍見其情,察其好惡,以參忠佞,考其往行,驗之於今,計其蓄積,受於先賢。釋其讎怨,
視其所爭,差其黨族,所依為臬,據位治人,用何為名,累日積久,何功不成。可以
內參外,可以小佔大,必知其實,是謂開闔。君人者,國之本也。夫為國,其化莫大
於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君無以兼人。無以兼人,雖峻刑重誅,而民不從
,是所謂驅國而棄之者也,患孰甚焉?何謂本?曰: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
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
以成禮,不可一無也。無孝悌則亡其所以生,無衣食則亡其所以養,無禮樂,則亡其
所以成也。三者皆亡,則民如麋鹿,各從其欲,家自為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
,雖有城郭,名曰虛邑。如此,其君枕塊而僵,莫之危而自危,莫之喪而自亡,是謂
自然之罰。自然之罰至,裹襲石室,分障險阻,猶不能逃之也。明主賢君必於其信,
是故肅慎三本。郊祀致敬,共事祖禰,舉顯孝悌,表異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親蠶,墾草殖彀 ,開闢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闢雍庠序,修孝悌敬讓,明以教化,感以禮樂,所以奉人本也。三者皆奉,則民如子弟,不敢自專,邦如
父母,不待恩而愛,不須嚴而使,雖野居露宿,厚於宮室。如是者,其君安枕而臥,
莫之助而自強,莫之綏而自安,是謂自然之賞。自然之賞至,雖退讓委國而去,百姓
襁負其子隨而君之,君亦不得離也。故以德為國者,甘於飴蜜,固於膠漆,是以聖賢
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君人者,國之證也,不可先倡,感而後應。故居倡之位而不行
倡之勢,不居和之職而以和為德,常盡春下,故能為之上也。
體國之道,在於尊神。尊者所以奉其政也,神者所以就其化也,故不尊不畏,不
神不化。夫欲為尊者在於任賢,欲為神者在於同心。賢者備股肱則君尊嚴而國安,同
心相承則變化若神,莫見其所為而功德成,是謂尊神也。
天積眾精以自剛,天序日月星辰以自光,聖人序爵祿以自明。天所以剛者,非一
精之力;聖人所以強者,非一賢之德也。故天道務盛其精,聖人務眾其賢。盛其精而
壹其陽,眾其賢而同其心。壹其陽然後可以致其神,同其心然後可以致其功。是以建
治之術,貴得賢而同心。為人君者,其要貴神。神者,不可得而視也,不可得而聽也
,是故親而不見其形,聽而不聞其聲。聲之不聞,故莫得其響,不見其形,故莫得其影。莫得其影則無以曲直也,莫得其響則無以清濁也。無以曲直則其功不可得而敗,
無以清濁則其名不可得而度也。所謂不見其形者,非不見其進止之形也,言其所以進
止不可得而見也。所謂不聞其聲者,非不聞其號令之聲也,言其所以號令不可得而聞也。不見不聞,是謂冥昏。能冥則明,能昏則彰。能冥能昏,是謂神人。君貴居冥而
明其位,處陰而向陽。惡人見其情而欲知人之心,是故為人君者執無源之慮,行無端
之事,以不求奪,以不問問。吾以不求奪則我利矣,彼以不出出則彼費矣。吾以不問
問則我神矣,彼以不對對則彼情矣。故終日問之,彼不知其所對,終日奪之,彼不知
其所出。吾則以明而彼不知其所亡。故人臣居陽而為陰,人君居陰而為陽。陰道尚形
而露情,陽道無端而貴神。
保位權第二十
民無所好,君無以權也。民無所惡,君無以畏也。無以權,無以畏,則君無以禁
製也。無以禁製,則比肩齊勢而無以為貴矣。故聖人之治國也,因天地之性情,孔窮
之所利,以立尊卑之製,以等貴賤之差。設官府爵祿,利五味,盛五色,調五聲,以
誘其耳目,自令清濁昭然殊體,榮辱踔然相駁,以感動其心,務致民令有所好。有所
好然後可得而勸也。既有所勸,又有所畏,然後可得而製。製之者,製其所好,是以
勸賞而不得多也。製其所惡,是以畏罰而不可過也。所好多則作福,所惡多則作威。
作威則君亡權,天下相怨;作福則君亡德,天下相賤。故聖人之製民,使之有欲,不
得過節;使之敦樸,不得無欲。無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國之所以為國者
德也,君之所以為君者威也,故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則失恩,威分則失權。失
權則君賤,失恩則民散。民散則國亂,君賤則臣叛。是故為人君者,固守其德,以附
其民;固執其權,以正其臣。聲有順逆,必有清濁,形有善惡,必有曲直。故聖人聞
其聲則別其清濁,見其形則異其曲直。於曲之中,必見其直;於直之中,必見其曲。
於聲無小而不取,於形無小而不舉。不以著蔽微,不以眾掩寡,各應其事以致其報。
黑白分明,然後民知所去就,民知所去就,然後可以致治,是為象則。為人君者居無
為之位,行不言之教,寂而無聲,靜而無形,執一無端,為國源泉。因國以為身,因
臣以為心。以臣言為聲,以臣事為形。有聲必有響,有形必有影。聲出於內,響報於外;形立於上,影應於下。響有清濁,影有曲直,響所報非一聲也,影所應非一形也
。故為君虛心靜處,聰聽其響,明視其影,以行賞罰之象。其行賞罰也,響清則生清
者榮,響濁則生濁者辱,影正則生正者進,影枉則生枉者絀。擊名考質,以參其實。
賞不空施,罰不虛出。是以君臣分職而治,各敬而事,爭進其功,顯廣其名,而人君
得載其中,此自然致力之術也。聖人由之,故功出於臣,名歸於君也。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七
考功名第二十一
考 之法。考其所積也。天道積聚眾精以為光,聖人積聚眾善以為功。故日月之明,非一精之濼也;聖人致太平,非一善之功也。明所從生,不可為源,善所從出,
不可為端,量勢立權,因事製義。故聖人之為天下同利也,其猶春氣之生草也,各因
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各順其勢,傾側而製於南北。故異孔而同歸,殊施而鈞德,其
趣於同利除害一也。是以同利之要在於致之,不在於多少;除害之要在於去之,不在
於南北。考 絀陡,計事除廢,有益者謂之公, 名責實,不得虛言,有功者賞,有
罪者罰,功盛者賞顯,罪多者罰重。不能致功,雖有賢名不予之賞;官職不廢,雖有
愚名,不加之罰。賞罰用於實,不用於名,賢愚在於質,不在於文。故是非不能混,
喜怒不能傾,奸軌不能弄,萬物各得其冥,則百官勸職,爭進其功。
考試之法,大者緩,小者急,貴者舒而賤者促。諸侯月試其國,州伯時試其部,
四試而一考。天子歲試天下,三試而一考,前後三考而絀陟,命之曰計。
考試之法,合其爵祿,並其秩,積其日,陳其實,計功量罪,以多除少,以名定實,先內弟之。其先比二三分以為上中下,以考進退,然後外集。通名曰進退,增減
多少,有率為弟。九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為最,五為中,九為殿。有余歸
之於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負。得少者以一益之,至於四,負多者以四減之
,至於一,皆逆行。三四十二而成於計,得滿計者絀陟之。次次每計,各逐其弟,以
通來數。初次再計,次次四計,各不失故弟,而亦滿計絀陟之。
初次再計,謂上弟二也。次次四計,謂上弟三也。九年為一弟,二得九,並去其六,為置三弟,六六得等,為置二,並中者得三盡去之,並三三計得六,並得一計得六,此為四計也。絀者亦然。
通國身第二十二
氣之清者為精,人之清者為賢。治身者以積精為寶,身以心為本,國以君為主。
精積於其本,則血氣相承受;賢積於其主,則上下相製使。血氣相承受,則形體無所苦;上下相製使,則百官各得其所。形體無所苦,然後身可得而安也;百官各得其所
,然後國可得而守也。夫欲致精者,必虛靜其形;欲致賢者,必卑謙其身。形靜誌虛者,精氣之所趣也;謙尊自卑者,仁賢之所事也。故治身者務執虛靜以致精,治國者
務盡卑謙以致賢。能致精則合明而壽,能致賢則德澤洽而國太平。
三代改製質文第二十三
《春秋》曰「王正月」,《傳》曰:「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後言
正月?王正月也。何以謂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後王。王翥和改正朔,易服色
,製禮樂,一統於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天也。王者受命而王,
製此月以應變,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謂之王正月也。王者改製作科奈何?曰:當十二色,歷各法而正色,絀三之前曰五帝,帝迭首一色,順數五而相複,咸作國號,遷宮邑,易官名,製禮作樂。故湯受命而王,應天變夏作殷號,時正白統。親夏故虞,絀
唐謂之帝堯,以神農為赤帝。作宮邑於下洛之陽,名相官曰尹。作漢樂,製質禮以奉天。文王受命而王,應天變殷作周號,時正赤統。親殷故夏,絀虞謂之帝舜,以軒轅
為黃帝,推神農以為九皇。作宮邑於豐。名相官曰宰。作武樂,製文禮以奉天。武王
受命,作宮邑於 ,製爵五等,作象樂,繼文以奉天。周公輔成王受命,作宮邑於洛陽,成文武之製,作汋樂以奉天。殷湯之後稱邑,示天之變反命。故天子命無常。唯
命是德慶。故《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王魯,尚黑,絀夏,親周,故宋
。樂宜親招武,故以虞錄親,樂製宜商,合伯子男為一等。然則其略說奈何?曰:三
正以黑統初。正日月朔於營室,斗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故朝
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輿質黑,馬黑,大節綬幟尚黑,郊牲黑,冠於阼,昏禮逆於庭,喪禮殯於東階之上。祭牲黑牡,樂器黑質。法不刑有懷任新產,是月不殺。聽朔
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赤統,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正白統奈何?曰:正
白統者,歷正日月朔於虛,斗建丑。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始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
,首服藻白,正路輿質白,大節綬幟尚白,旗白,大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冠
於堂,昏禮逆於堂,喪事殯於楹柱之間。祭牲白牡,薦尚肺。樂器白質。法不刑有身
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黑統,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
。正赤統奈何?曰:正赤統者,歷正日月朔於牽牛,斗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輿質赤,馬赤,大節綬,幟尚赤,旗赤,
大寶玉赤,郊牲 ,犧牲角栗。冠於房,喪禮殯於西階之上。祭牲 牡,薦尚心。樂
器赤質。法不刑有身,重懷藏以養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
親白統,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改正之義,奉元而起。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製稱
號正月,服色定,然後郊告天地及群神,遠追祖安道爾,然後布天下。諸侯廟受,以
告社稷宗廟山川,然後感應一其司。三統之變,近夷遐方無有,生煞者獨中國。而三
代改正,必以三統天下。曰:三統五端,化四方之本也。天始廢始施,地必待中,是
故三代必居中國。法天奉本,執端要以統天下,朝諸侯也。是以朝正之義,天子純統
色衣,諸侯統衣纏緣紐,大夫士以冠,參近夷以綏,遐方各衣其服而朝,所以明乎天
統之義也。其謂統三正者,曰:正者,正也,統致其氣,萬物皆應,而正統正,其余
皆正,凡歲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應,正內而外應,動作舉錯,靡不
變化隨從,可謂法正也。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春秋》曰:「杞柏來朝。」王者之後稱公,杞何以稱伯?《春秋》上絀夏,下存周,以《春秋》當新王。《
春秋》當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號,絀王謂之帝,封其後以小國,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後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
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統也。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為九皇,而改號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顓頊、帝嚳、帝堯之帝號,絀虞而號舜曰帝舜,錄五帝以小國。下存禹之
後於杞,存湯之後於宋,以方百裡,爵號公。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先王客而朝。
《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製,當正黑統。而殷周為王者之後,絀夏改號禹謂之帝
,錄其後以小國,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後也。
稱子又稱伯何?見殊之小國也。黃帝之先謚,四帝之後謚,何也?曰:帝號必存五,
帝代首天之色,號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軒轅直首天黃號,故曰黃帝雲。帝號尊而謚卑,故四帝後謚也。帝,尊號也,錄以小何?曰:遠者號尊而地小,近者號卑而地大
,親疏之義也。故王者有不易者,有三而複者,有四而複者,一朋而複者,有九而複者,明此通天地、陰陽、四時、日月、星辰、山川、人倫,德侔天地者稱皇帝,天佑
而子之,號稱天子。故聖王生則稱天子,崩遷則存為三王,絀滅則為五帝,下至附庸
,絀為九皇,下極其為民。有一謂之三代,故雖絕地,宗於代宗。故曰:聲名魂魄施
於虛,極壽無疆。何謂再而複,四而複?《春秋》鄭忽何以名?《春秋》曰:伯子男
一也,辭無所貶。何以為一?曰:周壽五等,《春秋》三等。《春秋》何三等?曰:
王者以製,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
等也。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第,妾以子貴。
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製爵
三等,祿士二品。製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恰好,白藻五絲
,衣製大上,首服嚴員。驚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驚。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
後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於尚位。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義節。故立嗣與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婦,同坐
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亨,婦從夫為昭穆。製爵五等,祿十三品。製郊宮明堂方,
其屋卑污方,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絲,衣製大下,首服卑退。驚輿卑,法地周
象載,垂二驚。樂設鼓,用織施舞,舞溢方。先亨而後用聲。正刑天法,封壇於下位
。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
。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嘉疏,夫婦昭穆別位。製爵三等,祿士二品。製郊宮明堂內員外橢,其屋如倚靡員橢,祭器橢。玉厚七分,白藻三絲,衣長前衽,首服員轉。驚輿尊蓋,備天列象,垂四驚。樂 鼓,用羽龠舞,舞溢橢。先用玉
聲而後烹,正刑多隱,親戚多赦。封壇於左位。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
禮文。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妻,同
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 ,婦從夫為昭穆。製爵五等,祿士三品。製郊宮明堂
內方外衡,其屋習而衡,祭器衡同,作秩機。玉厚六分,白藻三絲,衣長後衽,首服
習而垂流。驚輿卑,備地用象載,垂二驚。樂縣鼓,用萬舞,舞溢衡。先烹而後用樂
,正刑天法,封壇於左位。
四法修於所故,祖於先帝,故四法如四時然,終而複始,窮則反本。四法之天施
符授聖人,王法則性命形乎先祖,大昭乎王君。故天將授舜,主天法商而王,祖錫姓
為姚氏。至舜形體大上而員首,而明有二童子,性長於天文,純於孝慈。天將授禹,
主地法夏而王,祖錫姓為姒氏,至禹生發於背,形體長,長足 ,疾行先左,隨以右
,勞左佚右也。性長於行,習地明水。天將授湯,主天法質而王,祖錫姓為子氏。謂
契母吞玄鳥卵生契,契先發於胸。性長於人倫。至湯,體長專小,足左扁而右便,勞
右佚左也。性長於天光,質易純仁。天將授文王,主地法文而王,祖錫姓姬氏。謂後
稷母姜原履天之跡而生後稷。後稷長於邰土,播田五 。至文王,形體博長,有四乳
大足,性長於地文勢。故帝使禹、皋論姓,知殷之德陽德也,故以子為姓;知周之德
陰德也,故以姬為姓。故殷王改文,以男書子,周王以女書姬。故天道合以其類動,
非聖人孰能明之?
官製象天第二十四
王者製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士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備矣。吾
聞聖王所取儀,金天之大經,官製亦角者,此其儀與?三人而為一選,儀於三月而為
一時也。四選而止,儀於四時而終也。三公者,王之所以自持也。天以三成之,王以
三自持。立成數以為植而四重之,其可以無失矣。備天數以參事,治謹於道之意也。
此百二十臣者,皆先王之所與直道而行也。是故天子自參以三公,三公自參以九卿,
九卿自參以三大夫,三大夫自參以三士。三人為選者四重,自三之道以治天下,若天
之四重,自三之時以終始歲也。一陽而三春,非自三之時與?而天四重之,其數同矣
。天有四時,時三月;王有四選,選三臣。是故有孟、有仲、有季,一時之情也;有
上、有下、有中,一選之情也。三臣而為一選,四選而止,人情盡矣。人之材固有四選,如天之時固有四變也。聖人為一選,君子為一選,善人為一選,正人為一選,由
此而下者,不足選也。四選之中,各有節也。是故天選四堤十二而人變盡矣。盡人之
變合之天,唯聖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何謂天之大經?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規
,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時,三時而成功。寒暑與和,三而成物;日月與星,三而成光;天地與人,三而成德。由此觀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經也,以此為天製。是故禮
三讓而成一節,官三人而成一選。三公為一選,三卿為一選,三大夫為一選,三士為
一選,凡四選。三臣應天之製,凡四時之三月也。是故其以三為選,取諸天之經;其
以四為製,取諸天之時;其以十二臣為一條,取諸歲之度;其至十條而止,取之天端
。何謂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一端,地為一端,陰為一端,陽為
一端,火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土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天數畢於十,王者受十端於天,而一條之率。每條一端以十二時,如
天之每終一歲以十二月也。十者天之數也,十二者歲之度也。用歲之度,條天之數,
十二而天數畢。是故終十歲而用百二十月,條十端亦用百二十臣,以率被之,皆合於天。其率三臣而成一慎,故八十一元士為二十七慎,以持二十七大夫;二十七大夫為
九慎,以持九卿;九卿為三慎,以持三公;三公為一慎,以持天子。天子積四十慎以
為四選,選一慎三臣,皆天數也。是故以四選率之,則選三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十端積四十慎,慎三臣,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以三公之
勞率之,則公四十人,三四十二,百二十人,亦天數也。故散而名之為百二十臣,選
而寶之為十二長,所以名之雖多,莫若謂之四選十二長,然而分別率之,皆有所合,
無不中天數者也。求天數之微,莫若於人。從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節,三四十二,
十二節相持而形體立矣。天有四時,每一時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官有四選,每一選有三人,三四十二,十二臣相參而事治行矣。以此見天之數,
人之形,官之製,相參相得也。人之與天,多此類者,而皆微忽,不可不察也。天地
之理,分一歲之變為以四時,四時亦天之四選已。是故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
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四選之中各有孟、仲、季,是選之中有選
,故一歲之中有四時,一時之中有三長,天之節也。人生於天而體天之節,故亦有大
小厚薄之變,人之氣也。先王因人之氣,而分其變以為四選,是故三公之位,聖人之
選也。三卿之位,君子之選也;三大夫之位,善人之選也;三士之位,正直之選也。
分人之變以為四選,選立三臣,如天之分歲之變以為四時,時有三節也。天以四時之
選十二節相和而成歲,王以四位之選與十二臣相砥礪而致極,道必極於其所至,然後
能得天地之美也。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
堯舜何緣而得擅移天下哉?《孝經》之語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天與父
,同禮也。今父有以重予子,子不敢擅予他人,人心皆然。則王者亦天之子也,天以
天下予堯舜,堯舜受命於天而王天下,猶子安敢擅以所重受於天者予他人也。天有不
以予堯舜漸奪之,故明為子道,則堯舜之不私傳天下而擅移位也,無所疑也。儒者以
湯武為至聖大賢也,以為全道究義盡美者,故列之堯舜,謂之聖王,如法則之。今足
下以湯武為不義,然則足下之所謂義者,何世之王也?曰;弗知。弗知者,以天下王
為無義者耶?其有義者而足下不知耶?則答之以神農。應之曰:神農之為天子,與天
地俱起乎?將有所伐乎?神農氏有所伐可,湯武有所伐獨不可,何也?且天之生民,
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
天奪之。《詩》云:「殷士膚敏,裸將於京,侯服於周,天命靡常。」言天之無常予
,無常奪也。故封泰山之上。,禪梁父之下,易姓而王,德如堯舜者七十二人。王者
,天之所予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奪也。今唯以湯武之伐桀紂為不義,則七十二王亦有
伐也。推足下之說,將以七十二王為皆不義也!故夏無道而殷伐之,殷無道而周伐之
,周無道而秦伐之,秦無道而漢伐之。有道伐無道,此天理也,所從來久矣,寧能至
湯武而然耶?夫非湯武之伐桀紂者,亦將非秦之伐周,漢之伐秦,非徒不知天理,又
不明人禮。禮,子為父隱惡。今使伐人者而信不義,當為國諱之,豈宜如誹謗者,此
所謂一言而再過者也。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紂令天下而不行,禁
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果不能臣天下,何謂湯武弒?
服製第二十六
率得十六萬國三分之,則各度爵而製服,量祿而用財。飲食有量,衣服有製,宮
室有度,畜產人徒有數,舟車甲器有禁。生有軒冕、之服位、貴祿、田宅之分,雖有
賢才美體,無其爵不敢服其服;雖有富家多貲,天子服有文章,不得以燕公以朝;將
軍大夫不得以燕;將軍大夫以朝官吏;命士止於帶緣。散民不敢服雜采,百工商賈不
敢服狐貉,刑余戮民不敢服絲玄 乘馬,謂之服製。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八
度製第二十七
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故有所積重,則有所空虛矣。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也。聖者則於眾人之情,見亂之所從生。故其
製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
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棄其度製,而各從其欲。欲無
所窮,而欲得自恣,其勢無極。大人病不足於上,而小民贏瘠於下,則富者愈貪利而
不肯為義,貧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難治也。
孔子曰:「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有遺秉,此有不斂 ,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詩》曰
:「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以此防民,民猶忘義而爭利,以
亡其身。天不重與,有角不得有上齒。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數也。夫已有大
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況人乎?故明聖者象天所為,為製度,使諸有大奉祿亦皆
不得兼小利,與民爭利業,乃天理也。
凡百亂之源,皆出嫌疑纖微,以漸寢稍長至於大。聖人章其疑者,別其微者,絕
其纖者,不得嫌以蚤防之。聖人之道,眾堤防之類也。謂之度製,謂之禮節。故貴賤
有等,衣服有製,朝廷有位,鄉黨有序,則民有所讓而不敢爭,所以一之也。《書》曰:「舉服有庸,誰敢弗讓,敢不敬應。」此之謂也。
凡衣裳之生也,為蓋形暖身也。然而染五采,飾文章者,非以為益肌膚血氣之情也,將以貴貴尊賢,而明別上下之倫,使教亟行,使化易成,為治為之也。若去其度製,使人人從其欲,快其意,以逐無窮,是大亂人倫,而靡斯財用也,失文采所遂生
之意矣。上下之倫不別,其勢不能相治,故苦亂也。嗜欲之物無限,其勢不能相足,
故苦貧也。今欲以亂為治,以貧為富,非反之製度不可。古者天子衣文,諸侯不以燕
,大夫衣祿,士不以燕,庶人衣縵,此其大略也。
爵國第二十八
《春秋》曰:「會宰周公。」又曰:「公會齊侯、宋公、鄭伯、許男、滕子。」
又曰:「初獻六羽。」《傳》曰:「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余大國稱侯,
小國稱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實少。《春秋》三等,
合伯、子、男為一爵,《春秋》曰:「荊。」《傳》曰:「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
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則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裡,公
侯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附庸字者方三十裡,名者方二十裡,人氏者方十五裡。《春秋》曰:「宰周公。」《傳》曰:「天子三公。」「祭伯來」,《傳》曰:「天子大夫。」「宰渠伯糾」,《傳》曰:「下大夫。」「石尚」,《傳》曰:「天
子之士也。」「王人」,《傳》曰:「微者,謂下士也。」凡五等。《春秋》曰:「
作三軍。」《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
四等。小國之大夫與次國下卿同,次國大夫與大國下卿同,大國下大夫與天子下士同
。二十四等,祿八差。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士,功德小者受小爵士,大材者執大官位,
小材者受小官位,如其能,宣治之至也。故萬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杰,
十人者曰豪。豪杰俊英不相陵,故治天下如視諸掌上。其數何法以然?曰:天子分左
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法天一歲之數。五時色之象也。通佐十上卿與下卿而二百二
十人,天庭之象也。倍諸侯之數也。諸侯之外佐四等,百二十人,法四時六甲之數也
。通佐五,而六十人,法日辰之數也。佐之必三三而相複,何?曰:時三月而成大,
辰三而成象。諸侯之爵或五何?法天地之數也。五官亦然。然則立置有司,分指數柰何?曰:「諸侯大國四軍,古之製也。其一軍以奉公家也。凡口軍三者何?曰:大國
十六萬口而立口軍三。何以言之?曰:以井田準數之。方裡而一井,一井而九百畝而
立口。方裡八家,一家百畝,以食五口。上農夫耕百畝,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
次六人,次五人。多寡相補,率百畝而三口,方裡而二十四口。方裡者十,得二百四
十口。方十裡為方裡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裡為方裡者萬,得二十四萬口。法三
分而除其一。城池、郭邑、屋室、閭巷、街路市、官府、園囿、萎 、台沼、椽采,
得良田方十裡者六十六,與方裡六十六,定率得十六萬口。三分之,則各五萬三千三
百三十三口,為大口軍三。此公侯也。天子地方千裡,為方百裡者百。亦三分除其一
,定得田方百裡者六十六,與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得千六百萬口。九分之,各得百
七十七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口,為京口軍九。三京口軍以奉王家。故天子立一後,一世
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三良人。立一世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有七上卿,二十一下卿,六十三元士,百二十九下士。王後置
一太傅、太母,三伯,三丞。世夫人,四姬,三良人,各有師傅。世子一人,太傅,
三傅,三率,三少。士入仕宿衛天子者比下士,下士者如上士之下數。王後御衛者,
上下御各五人。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上下御各五人。三良人,各五人。世子
幻妃姬及士衛者,如公侯之製。王後傅,上下史五人;三伯,上下史各五人;少伯,
史各五人。世子太傅,上下史各五人;少傅,亦各五人;三率、三下率,亦各五人。
三公,上下史各五人;卿,上下史各五人;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元士,上下史各五人;上下卿、上下士之史,上下亦各五人。卿大夫、元士,臣各三人。故公侯方百裡
,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六十六,與方裡六十六,定率得十六萬口。三分之,
為大國口軍三,而立大國。一夫人,一世婦,左右婦,三姬,二良人。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亦有五通大夫,立上下士。上卿位比天子之
元士,今八百石。下卿六百石,上士四百石,下士三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
。世婦,左右婦,三姬,二良人,各有師保。世子一上傅、丞。士宿衛公者,比公者
,比上卿者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者如上下之數。夫人衛御者,上下御各五人
;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卿,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
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公侯之製也。公侯賢者為州方伯,錫斧鉞,置虎賁百人。故伯七
十裡,七七四十九,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二十八,與方十裡者六十六,定率
得十萬九千二百一十二口,為次國口軍三,而立次國。一夫人,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孺子。妝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士下士,與五通大夫,五上士
,十五下士。其上卿,位比大國之下卿,今六百石;下卿四百石,上士三百石,下士
二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御人,各有帥保。世
子一上下傅。士宿衛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如上下之數。夫人御
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
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
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故子男方五十裡,五五二十五,為方十裡者六十六,定
率得發口,為小國口軍三,而立小國。夫人,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孺子。立一
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與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
其上卿比次國之下卿,今四百石。下卿三百石,上士二百石,下士百石。夫人一傅母
,三伯,三丞。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一御人,各有師保。世子一上下傅。士宿衛
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夫人御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
御卿六人。夫人御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御人,各
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士,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亦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周製也。《春秋》合伯子男為一等,故附庸字
者地方三十裡,三三而九,三分而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六,定率得一萬四千四百口,為口師三,而立一宗婦、二妾、一世子,宰歪、士一,秩士五人。宰視子男下卿
,今三百石。宗婦有師保,御者三人,妾各二人,世子一傅。士宿衛君者,比上卿,
下卿一人,上下各如其數。世子傅,上下史各五人。稱名善者,地方半字君之地。三
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三,定率得七千二百口。一世子宰,今二百石。下四半三
半二十五。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裡者一,與方裡者五,定率得三千六百口。一世
子宰,今百石,史五人,宗婦仕衛世子臣。
仁義法第二十九
《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以仁安人,以義正我
,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言名以別矣。仁之於人,義之與我者,河不察也
。眾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義設人。詭其處而逆其理,鮮不亂矣。是故人莫欲亂,而大抵常亂。凡以暗於人我之分,而不省仁義之所在也。是故《春秋》為仁義法
。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予
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昔者晉靈公殺膳宰以淑飲食,彈大夫以娛
其意,非不厚自愛也,然而不得為淑人者,不愛人也。質於愛民,以下至於鳥獸昆蟲
莫不愛。不愛,奚足謂仁?仁者,愛人之名也。 ,《傳》無大之之辭。自為追,則
善其所恤遠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則弗美。未至豫備之,則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則害無由起,而天下無害矣。然則觀物之動,而先覺其萌,絕亂
塞害於將然而未形之時,《春秋》之志也,非堯舜之智,知禮之本,孰能當此?故救
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遠,而《春秋》美之。詳其美恤遠之意,則天地之間然
後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選賢之精,孰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遠。遠而愈賢
、近而愈不肖者,愛也。故王者愛及四夷,霸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危者愛及
旁側,亡者愛及獨身。獨身者,雖立天子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無臣民之用矣。如
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蓋愛獨及其身者也。故曰
仁者愛人,不在愛我,此其法也。義雲者,非謂正人,謂正我。雖有亂世枉上,莫不
欲正人。奚謂義?昔者楚靈王討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涂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
而《春秋》弗予,不得為義者,我不正也。闔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於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趨而
利也。故曰義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無之求諸人,我有之而誹諸人,人
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謂義?義者,謂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
。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之為言我也。故曰有為而得義者,
謂之自得;有為而失義者,謂之自失。人好義者,謂之自好;人不好義者,謂之不自好。以此參之,義,我也,明矣。是義與仁殊。仁謂往,義謂來,仁大遠,義大近。
愛在人謂之仁,義在我謂之義。仁主人,義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義者我也,此之
謂也。君子求仁義之別,以紀人我之間,然後辨乎內外之分,而著於順逆之處也。是
故內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恩以廣施,寬製以容眾。孔子謂冉子曰:「
治民者,先富之而後加教。」語樊遲曰:「治身者,先難後獲。」以此之謂治身之與
治民,所先後者不同焉矣。《詩》曰:「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先飲食而後教誨,
謂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輻,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
。《春秋》刺上之過,而矜下之苦,小惡在外弗舉,在我書而誹之。凡此六者,以仁
治人。義治我,躬自厚而薄責於外,此之謂也。且《論》已見之,而人不察,不攻人
之惡,非仁之寬與?自攻其惡,非義之全與?此謂之仁造人,義造我,何以異乎?故
自稱其惡謂之情,稱人之惡謂之賊;求諸己謂之厚,求諸人謂之薄;自責以備謂之明
。責人以備謂之惑。是故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為禮
不敬也。為禮不敬,則傷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寬,則傷厚而民弗親。弗親則弗信,弗
尊則弗敬。二端之政詭於上,而僻行之則誹於下,仁義之處可無論乎?夫目不視弗見
,心弗論不得。雖有天下之至味,弗嚼弗知其旨也;雖有聖人之至道,弗論不知其義也。
必仁且智第三十
莫近於仁,莫急於智。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則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辯慧狷給,
則迷而乘良馬也。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將以其材能以輔其邪狂之心,而贊其僻違之行,適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惡耳。其強足以覆過,其御足以犯詐,其慧足以其辨足以飾非,其堅足以斷闢,其嚴足以拒諫。此非無材能也,其施之不當而處之不義也。有否
心者,不可藉便執,其質愚者不與利器。《論》之所謂不知人也者,恐不知別此等也
。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別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也。故仁者所以愛人類也,智者
所以除其害也。
何謂仁?仁者 怛愛人,謹翕不爭,好惡敦倫,無傷惡之心,無隱忌之志,無嫉
妒之氣,無感愁之欲,無險 之事,無闢違之行。故其心舒,其誌平,其氣和,其欲節,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無爭也。如此者謂之仁。
何謂之智?先言而後當。凡人欲舍行為,皆以其智先規而後為之。其規是者,其
所為得,其所事當,其行遂,其名榮,其身故利而無患,福及子孫,德加萬民,湯武
是也。其規非者,其所為不得,其所事不當,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絕世無
複,殘類滅宗亡國是也。故曰莫急於智。智者見禍福遠,其知利害蚤,物動而知其化
,事同而知其歸,見始而知其母,言之而無敢嘩,立之而不可廢,取之而不可舍,前
後不相悖,終始有類,思之而有複,及之而不可厭。其言寡而足,約而喻,簡而達,
省而具,少而不可益,多而不可損。其動中倫,其言當務。如是者謂之智。
其大略之類,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災常先至而異乃隨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詩》云「畏天
之威。」殆此謂也。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
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
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謹案災異以見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
不欲者,人內以自省,宜有懲於心;外以觀其事,宜有驗於國。故見天意者之於災異也,畏之而不惡也,以為天欲振吾過,救吾失,故以此報我也。《春秋》之法,上變
古易常,應是而有天災者,謂幸國。孔子曰:「天之所幸,有為不善而屢極。」楚莊
王以天不見災,地不見孽,則禱之於山川,曰:「天其將亡予邪?不說吾過,極吾罪也。」以此觀之,天災之應過而至也,異之顯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
》之所獨幸也,莊王所以禱而請也。聖主賢君尚樂受忠臣之諫,而況受天譴也?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九
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
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體莫貴於心,故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
人大於利。奚以知之?今人大有義而甚無利,雖貧與賤,尚榮其行,以自好而樂生,
原憲、曾、閔之屬是也。人甚有利而大無義,雖甚富,則羞辱大惡。惡深,非立死其
罪者,即旋傷殃憂爾,莫通能以樂生而終其身,刑戮夭折之民是也。夫人有義者,雖
貧能自樂也。而大無義者,雖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實義之養生人,大於利而厚於財也
。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此非其自為
計不忠也,則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棗與錯金,以示嬰兒,嬰兒必取棗而不敢金也
。握一斤金與千萬之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敢珠也。故物之於人,小者易知也,其於大者難見也。今利之於人小而義之於人大者,無怪民之皆趨利而不趨義也,
固其所暗,故民不陷。《詩》云:「示我顯德行。」此之謂也。先王顯德以示民,民
樂而歌之以為詩,說而化之以為欲。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從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聖人天地動、四時化者,非有他也,其見義大故能動,動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則堯舜之功德。此大治
之道也,先聖傅授而複也。故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顯
德行,民暗於義,不能 ;迷於道不能解,因欲大嚴 以必正之,直殘賊天民而薄主
德耳,其勢不行。仲尼曰:「國有道,雖加刑,無刑也。國無道,雖殺之,不可勝也。」其所謂有道無道者,示之以顯德行與不示爾。
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第三十二
命令相曰:「大夫蠡、大夫種、大夫庸、大夫睪、大夫車成,越王與此五大夫謀
伐吳,遂滅之,雪會稽之恥,卒為霸主。範蠡去之,種死之。寡人以此二大夫者為皆賢。孔子曰:『殷有三仁。』今以越王之賢,與蠡種之能,此三人者,寡人亦以為越
有三仁。其於君何如?桓公決疑於管仲,寡人決疑於君。」仲舒伏地再拜對曰:「仲
舒智褊而學淺,不足以決之。雖然,王有問於臣,臣不敢不悉以對,禮也。臣仲舒聞
,昔者魯君問於柳下惠曰:『我欲攻齊,何如?』柳下惠對曰:『不可。』退而有憂色,曰:『吾聞之也,謀伐國者,不問於仁人也。此何為至於我?』但見問而尚羞之
,而況乃與為詐以伐吳乎?其不宜明矣。以此觀之,越本無一仁,而安得三仁?仁人
者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無為而習俗大化,可謂仁聖矣。三王是也。《春秋》之義,貴信而賤詐。詐人而勝之,雖有功,君子弗為也。是以仲尼之門,五
尺童子,言羞稱五伯。為其詐以成功,苟為而已也,故不足稱於大君子之門。五伯者
,比於他諸侯為賢者,比於仁賢,何賢之有?譬猶武夫比於美玉也。臣仲舒伏地再拜
以聞。」
觀德第三十三
天地者,萬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廣大無極,其德昭明,歷年眾多,永永無疆
。天出至明,眾知類也,其伏無不 也。地出至晦,星日為明,不敢暗。君臣、父子
、夫婦之道取之此。大禮之終也,臣子三年不敢當。雖當之,必稱先君,必稱先人,
不敢貪至尊也。百禮之貴,皆編於月。月編於時,時編於君,君編於天。天之所棄,
天下弗 桀紂是也。天子之所誅絕,臣子弗得立,蔡世子逢丑父是也。天父父所絕,
子孫不得屬,魯莊公之不得念母,術輒之辭父命是也。故受命而海內順之,猶眾星之
共北辰,流水之宗滄海也。況生天地之間,法太祖先人之容貌,則其至德取象,眾名
尊貴,是以聖人為貴也。泰伯至德之侔天地也,上帝為之廢適易姓而子之。讓其至德
,海內懷歸之。泰伯三讓而不敢就位。伯邑考知群心貳,自引而激,順神明也。至德
以受命,豪英高明之人輻 歸之。高者列為公侯,下至卿大夫,濟濟乎哉,皆以德序
。是故吳魯同姓也,鐘離之會不得序而稱君,殊魯而會之,為其夷狄之行也。雞父之戰,吳不得與中國為禮。至於伯莒黃池之行,變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召陵之會,魯
君在是而不得為主,避齊桓也。魯桓即位十三年,齊、宋、衛、燕舉師而東,紀、鄭
與魯戮力而報之。後其日,以魯不得遍,避紀侯與鄭厲公也。《春秋》常辭,夷狄不
得與中國為禮。至 之戰,夷狄反道,中國不得與夷狄為禮,避楚莊也。邢衛,魯之
同姓也,狄人滅之,《春秋》為諱,避齊桓也。當其如此也,惟德是親,是故周之子孫,其親等也,四時等也,而春最先。十二月等也,而正月最先。德等也,則先親親
。魯十二公等也,而定哀最尊。衛俱諸夏也,善稻之會,獨先內之,為其與我同姓也
。吳俱夷狄也,相之會,獨先外之,為其與我同姓也。滅國十五有余,獨先諸夏,魯
晉俱諸夏也,譏二名,獨先及之。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外出者眾,以母弟出,獨大惡之,為其亡母背骨肉也。滅人者莫絕,衛侯毀滅同姓
獨絕,賤基其本祖而忘先也。親等從近者始,立適以長,母以子貴先。甲戌、己丑,
陳侯鮑卒,書所見也,而不言其暗者。隕石於宋五,六 退飛,耳聞而記,目見而書
,或徐或察,皆以其先接於我者序之。其於會朝聘之禮亦猶是。諸侯與盟者眾矣,而
儀父獨漸進。鄭僖公方來會我而道殺,《春秋》致其意,謂之如會。潞子離狄而歸,
黨以得亡,《春秋》謂之子,以領其意。包來、首戴、洮、踐土與操之會,陳鄭去我
,謂之逃歸;鄭處而不來,謂之乞盟;陳侯後至,謂之如會,莒人疑我,貶而稱人。
諸侯朝魯者眾矣,而滕薛獨稱侯。州公化我,奪爵而無號。吳楚國先聘我者見賢,曲
棘與 之戰,先憂我者見尊。
奉本第三十四
禮者,繼天地,體陰陽,而慎主客,序尊卑、貴賤、大小之位,而差外內、遠近
、新故之級者也,以德多為象。萬物以廣博眾多,歷年久者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
莫大日月,繼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於大辰,北斗常星。部星三百,衛星三千。大火二十六星,伐十三星,半斗星,二十八宿。多者宿二十八九。其猶著百莖而
共一本,龜千歲而人寶。是以三代傳決疑焉。其得地體者,莫如山阜。人之得天得眾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內之心懸於天子,疆內之民統於
諸侯。日月食, 告凶,不以其行。有星 於東方,常星不見,地震,梁山沙鹿崩,
宋、衛、陳、鄭災,王公大夫篡弒者,《春秋》皆書以為大異;不言眾星之 入、 雨,原隰之襲崩,一國之小民死亡,不決疑於眾草木也。唯田邑之稱,多著主名。君
將不言臣,臣不言師,王夷、君獲,不言師敗。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則之者,大也。「巍巍乎其有成功也」,言其尊大以成功也。齊桓晉文不尊周室,不
能霸;三代聖人不則天地,不能至王。階此而觀之,可以知天地之貴矣。夫流深者其
水不測,尊至者其敬無窮。是故天之所加,雖為災害,猶承而大之,其欽無窮,震夷
伯之廟是也。天無錯舛之災,地有震動之異。天子所誅絕,所敗師,雖不中道,而《
春秋》者不敢闕,謹之也。故師出者眾矣,莫言還。至師及齊師圍成,成降於齊師,
其君劫外,不得已,故可直言也。至於他師,皆其君之過也,而曰非師之罪。是臣子
之不為君父受罪,罪不臣子莫大焉。夫至明者其照無疆,至晦者其暗無疆。今《春秋
》緣魯以言王義,殺隱桓以為遠祖,宗定哀以為考妣,至尊且高,至顯且明。其基壞
之所加,潤澤之所被,條條無疆,前是常數,十年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微國之君,卒葬之禮,錄而辭繁。遠夷之君,內而不外。當此之時,魯無鄙疆,諸侯之伐哀
者皆言我。邾妻庶其、鼻我,邾妻大夫。其於我無以親,以近之故,乃得顯明。隱桓
,親《春秋》之先人也,益師卒而不日。於稷之會,言其成宋亂,以遠外也。黃池之會,以兩伯之辭,言不以為外,以近內也。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十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
治天下之端,在審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錄其首章之意,以窺其中之事
,則是非可知,逆順自著,其幾通於天地矣。是非之正,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
名號,名號之正,取之天地,天地為名號之大義也。古之聖人, 而效天地謂之號,
鳴而施命謂之名。名之為言,鳴與命也,號之為言, 而效也。 而效天地者為號,
鳴而命者為名。名號異聲而同本,皆鳴號而達天意者也。天不言,使人發其意;弗為
,使人行其中。名則聖人所發天意,不可不深觀也。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號
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候奉之天子也。號為
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
,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從上而已。各有分。分中委曲,名眾於號,號春大全。
曲有名。名也者,名其別離分散也。號凡而略,名詳而目。目者,遍辨其事也;凡者
,獨舉其大也。一日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祗,秋曰嘗,冬曰蒸。獵禽獸者號
,一日田。田之散名,春苗,秋搜,冬狩,夏 。無有不皆中天意者。物莫不有凡號
,號莫不有散名,如是。是故事各順於名,名各順於天。天人之際,合而為一。同而
通理,動而相益,順而相受,謂之德道。《詩》曰:「維號斯言,有倫有跡。」此之
謂也。
深察王號之大意,其中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黃科、往科。合此五科,以
一言謂之王。王者皇也,王者方也,王者匡也,王者黃也,王者往也。是故王意不普
大而皇,則道不能正直而方;道不能正直而方,則德不能匡運周遍;德不能匡運周遍
,則美不能黃;美不能黃,則四方不能往;四方不能往,則不全於王。故曰:天覆無外,地載兼愛,風行令而一其威,雨布施而均其德。王術之謂也。
深察君號之大意,春中亦有五科:元科、原科、權科、溫科、群科。合此五科,
以一言謂之君。君者元也,君者原也。君者權也,君者溫也,君者群也。是故君意不
比於元,則動而失本;動而失本,則所為不立;所為不立,則不效於原,不效於原,
則自委舍;自委舍,則化不行。用權於變,則失中適之宜;失中適之宜,則道不平,
德不溫;道不平,德不溫,則眾不親安;眾不親安,則離散不群;離散不群,則不全
於君。
名生於真,非其真,弗以為名。名者,聖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為言真也。故凡
百譏有 者,各反其真,則 者還昭昭耳。欲審曲直,莫如引繩;欲審是非,莫如
引名。名之審於是非也,猶繩之審於曲直也。詰其名實,觀其離合,則是非之情不可
以相讕已。今世暗於性,言之者不同,胡不試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與?如其生之自
然之資謂之性。性者質也。詰性之質於善之名,能中之與?既不能中矣,而尚謂之質善,何哉?性之名不得離質。離質如毛,則非性已,不可不察也。《春秋》辨物之理
,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隕石,則後其五,言退 ,則先其六
。聖人之謹於正名如此。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五石、六 之辭是也。 眾惡於內,弗使得發於外者,心也。 也。人之受氣苟無惡者,心何 哉?吾以心之名,得
人之誠。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
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 ,與天道一也。是以陰之行不得干
春夏,而月之魄常厭於日光。乍全乍傷,天之禁陰如此,安得不損其欲而輟其情以應天。天所禁而身禁之,故曰身猶天也。禁天所禁,非禁天也。必知天性不乘於教,終
不能 。察實以為名,無教之時,性何遽若是。故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
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善與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外,
非在天所為之內也。天之所為,有所至而止。止之內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之人事。事
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民之號,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則何故以瞑為號?以
者言,弗扶將,則顛陷猖狂,安能善?性有似目,目臥幽而瞑,待覺而後見。當其未覺,可謂有見質,而不可謂見。今萬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
然後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不可說服力善,與目之瞑而覺,一概之比也。靜
心徐察之,其言可見矣。性而瞑之未覺;天所為也。效天所為,為之起號,故謂之民
。民之為言,固猶瞑也,隨其名號以入其理,則得之矣。是正名號者於天地,天地之
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為一瞑。情亦性也。謂性已善,奈其情何?故聖人莫謂性善,累其名也。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
無其陰也。窮論者,無時受也。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性如繭如卵。
卵待覆而成誰,繭待繅而為絲,性待教而為善。此之謂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
能善,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
。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今案其真質,而謂民性已善者,是失天意而去王
任也。萬民之性苟已善,則王者受命尚何任也?其設名不正,故棄重任而違大命,非
法言也。《春秋》之辭,內事之待外者,從外言之。貪今萬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
,善當與教,不當與性。與性,則多累而不精,自成功而無賢聖,此世長者之所誤出也,非《春秋》為辭之術也。不法之言、無驗之說,君子之所外,何以為哉?或曰:
性有善端,心有善質,尚安非善?應之曰:非也。繭有絲而繭非絲也,獷有 而卵非 也。比類率然,有何疑焉。天生民有《六經》,言性者不當異。然其或曰性也善,或
曰性未善,則所謂善者,各異意也。性有善端,動之愛父母,善於禽獸,則謂之善。
此孟子之善。循三綱五紀,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愛,敦厚而好禮,乃可謂善。此聖
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得見有常者斯可矣。」由是觀之,聖
人之所謂善,未易當也,非善於禽獸則謂之善也。使動其端善於禽獸則可謂之善,善
奚為弗見也?夫善於禽獸之未得為善也,猶知於草木而不得名知。萬民之性善於禽獸
而不得名善,知之名乃取之聖。聖人之所命,天下以為正。正朝夕者視北辰,正嫌疑
者視聖人。聖人以為無王之世,不教之民,莫能當善。善之難當如此,而謂萬民之性
皆能當之,過矣。質於禽獸之性,則萬民之性善矣;質於人道之善,則民性弗及也。
萬民之性善於禽痹嗜許之,聖人之所謂善者弗許。吾質之命性者異孟子。孟子下質於
禽獸之所為,故曰性已善;吾上質於聖人之所為,故謂性未善。善過性,聖人過善。《春秋》大元,故謹於正名。名非所始,如之何謂未善已善也。
實性第三十六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今謂性已善,不幾於無教而如其自然!又不順於
為政為道矣。且名者性之實,實者性之質。質無教之時,何遽能善?善如米,性如禾
。禾雖出米,而禾未可謂米也。性雖出善,而性未可謂善也。米與善,人之繼天而成
於外也,非在天所為之內也。天所為,有所至而止。止之內謂之天,止之外謂之王教
。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故曰性有善質,而未能為善也。豈敢美辭,其實然也
。天之所為,止於繭麻與禾。以麻為布,以繭為絲,以米為飯,以性為善,此皆聖人
所繼天而進也,非情性質樸之能至也,故不可謂性。正朝夕者視北辰,正嫌疑者視聖人。聖人之所名,天下以為正。今按聖人言中,本無性善名,而有善人吾不得見之矣
。使萬民之性皆已能善,善人者何為不見也?觀孔子言此之意,以為善甚難當。而孟
子以為萬民性皆能當之,過矣。聖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中民
之性如繭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後能為雛,繭待繰以涫湯而後能為絲,性待漸於教訓
而後能為善。善,教訓之所然也,非質樸之所能至也,故不謂性。性者宜知名矣,無
所待而起,生而所自有也。善所自有,則教訓已非性也。是以米出於粟,而粟不可謂米;玉出於璞,而璞不可謂玉;善出於性,而性不可謂善。其比多在物者為然,在性
者以為不然,何不通於類也?卵之性未能作雛也,繭之性未能作絲也,麻之性未能為
縷也,粟之性未能為米恥。《春秋》別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必各因基其真。真其義也,真真情也,乃以為名。名 石則後其五,退飛則先其六,此皆其真也。聖人於言
無所苟而已矣。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
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質而不以善性,其名不正,故不受也。
諸侯第三十七
生育養長,成而更生,終而複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無已。天雖不言,其欲贍足
之意可見也。古之聖人,見天意之厚於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和以兼利之。為其遠
者目不能見,其隱者耳不能聞,於是千裡之外,割地分民,而建國立君,使為天子視
所不見,聽所不聞,朝者召而問之也。諸侯之為言,猶諸候也。
五行對第三十八
河閒獻王問溫城董君曰:「《孝經》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何謂也?」
對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為冬,
金為秋,土為季夏,木為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藏,冬
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長之;父之所長,其子養之;父之所養,其子成之。
諸父所為,其子皆奉承而續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盡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
行也。由此觀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經也。此之謂也。」王曰:「善哉。天經既得聞之矣,願聞地之義。」對曰:「地出雲為雨,起氣
為風。風雨者,地之所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於天。命若從天氣者,故曰天風
天雨也,莫曰地風地雨也。勤勞在地,名一歸於天,非至有義,其孰能行此?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謂大忠矣。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於土。土之於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其義不可以加矣。五聲莫貴於宮,五味莫美於甘,五色莫
盛於黃,此謂孝者地之義也。」王曰:「善載!」
闕文第三十九
闕文第四十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十一
為人者天第四十一
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體,化
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
;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
之類也。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
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故曰受,由天之號也。為人主也,道莫明省身之天,如天出之也。使其出也,答天之出四時而必忠其受也,是可生可殺,而不可使為亂。故曰:「
非道不行,非法不言。」此之謂也。
傅曰: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一國則受命於君。君命順,則民有順命;君命逆,則民有逆命。故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此之謂也。
傅曰:政有三端:父子不親,則致其愛慈;大臣不和,則敬順其禮;百姓不安,
則力其孝弟。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力者,勉行之身以化之。天地之數,不能獨以
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
博愛,教以仁也;難得者,君子不貴,教以養也。雖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
先也,教以弟也。教化之功不大乎?
傅曰:天生之,地載之,聖人教之。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心之所好,體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從之。故君民者,貴孝弟而好禮義,重仁廉而輕財利
,躬親職此於上,而萬民聽,故曰:「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此之謂也。衣服容
貌者,所以說目也;聲音應對者,所以說耳也;好惡去就者,所以說心也。故君子衣
服中而容貌恭,則目說矣;言理應對遜,則耳說矣;好仁厚而惡淺薄,就善人而遠僻鄙,則心說矣。故曰:「行思可樂,容止可觀。」此之謂也。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
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
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
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
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為言也,猶五行與?是故以得辭也,聖人知之,故多其愛
而少嚴,厚養生而謹送終,就天之製也。以子而迎成養,如火之樂木也。喪父,如水
之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謂有行人矣。五行之隨,各如其序,五行之官,
各致其能。是故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
方而主冬氣。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
,天之數也。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
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氣也,猶
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人官
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矣。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天之大數,畢於十旬。旬天地之間,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
天數之所止也。古之聖人,因天數之所止,以為數紀。十如更始,民世世傳之,而不
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見天數之所始,則知貴賤逆順所在;知
貴賤逆順所在,則天地之情著,聖人之寶出矣。是故陽氣以正月始出於地,生育長養
於上。至其功必成也,而積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於天數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
人亦十月而成,合於天道也。故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發於孟春,畢於孟冬,而
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
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
據書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是故《春秋》之於 禮也,
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
天道製之也。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陰之中亦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
。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皆為其上陰。何名何有,皆並一於陽,昌力而辭功
。故出去起雨,必令從之下,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惡。惡者受之,善者不受。土
若地,義之至也。是故《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臣
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雖居中央,亦
歲七十二日之王,傅於火以調和養長,然而弗名者,皆並功於火,火得以盛,不敢與
父分功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於地也。地事天也,猶下之事
上也。地,天之合也,物無合會之義。是故推天地之精,運陰陽之類,以別順逆之理
。安所加以不在?在上下,在大小,在強弱,在賢不肖,在善惡。惡之屬盡為陰,善
之屬盡為陽。陽為德,陰為刑。刑反德而順於德,亦權之類也。雖 曰權,皆在權成。是故陽行於順,陰行於逆。順行而逆者,陰也。是故天以陰為權,以陽為經。陽出而南,陰出而北。經用於盛,權用於末。以此見天之顯經隱權,前德而後刑也。故曰:
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陽氣
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盛,陰常居
空位而行於末。天之好仁而近,惡戾之變而遠,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經而後權,貴
陽而賤陰也。故陰,夏入居下,不得任歲事,冬出居上,置之空處也。養長之時伏於下,遠去之,弗使得為陽也。無事之時起之空處,使之備次陳,守閉塞也。此皆天之
近陽而遠陰,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
之所小。是故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猶陰之不可
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非王道也。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古之造文者,三書而連其中,謂之王。三書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
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施其
時而成之,法其命而循之諸人,法其烽而以起事,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誌而歸之於仁。仁之美者在於天。天,仁也。天覆育萬物,既化而生之,有養而成之,事功無已
,終而複始,凡舉歸之以奉人。察於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人之受命於天也,取仁
於天而仁也。是故人之受命天之尊,父兄子弟之親,有忠信慈惠之心,有禮義廉讓之行,有是非逆順之治,文理燦然而厚,積知廣大有而博,唯人道為可以參天。天常以
愛利為意,以養長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一世
為事,好惡喜怒而備用也。然而主之好惡喜怒,乃天之春夏秋冬也,其俱暖清寒暑而
以變化成功也。天出此物者,時則歲美,不時則歲惡。人主出此四者,義則世治,不
義則世亂。是故治世與美歲同數,亂世與惡歲同數,以此見人理之副天道也。天有寒
有暑。夫喜怒哀樂之發,與清暖寒暑,其實一貫也。喜氣為暖而當春,怒氣為清而當秋,樂氣為太陽而當夏,哀氣為太陰而當冬。四氣者,天與人所同有也,非人所能蓄也,故可節而不可止也。節之而順,止之而亂。人生於天,而取化於天。喜氣取諸春
,樂氣取諸夏,怒氣取諸秋,哀氣取諸冬,四氣之心也。四肢之答各有處,如四時;
寒暑不可移,若肢體。肢體移易其處,謂之壬人;寒暑移易其處,謂之敗歲;喜怒移
易其處,謂之亂世。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
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
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是故春氣暖者,天之所以愛而生之;秋氣清者
,天之所以嚴而成之;夏氣溫者,天之所以樂而養之;冬氣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
。春主生,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生溉其樂以養,死溉其哀以藏,為人子者也。
故四時之行,父子之道也;天地之志,君臣之義也;陰陽之理,聖人之法也。陰,刑
氣也;陽,德氣也。陰始於秋,陽始於春。春之為言,猶偆偆也;秋之為言,猶湫湫也。偆偆者,喜樂之貌也,湫湫者,憂悲之狀也。是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
樂生。以夏養春,以冬藏秋,大人之志也。是故先愛而後嚴,樂生而哀終,天之當也
。而人資諸天。天固有此,然而無所之如其身而已矣。人主立於生殺之位,與天共持
變化之勢,物莫不應天化。天地之化如四時。所好之風出,則為暖氣而有生於俗;所
惡之風出,則為清氣而有殺於俗。喜則為暑氣而有養長也,怒則為寒氣而有閉塞也。
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喜怒時而當則歲美,不時而妄則歲惡。天地人主一也。然則人主之好惡喜怒,乃天之暖清寒暑也,不可不審其處而出也
。當暑而寒,當寒而暑,必為惡歲矣。人主當喜而怒,當怒而喜,必為亂世矣。是故
人主之大守,在於謹藏而禁內,使好惡喜怒必當義乃出,若暖清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人主掌此而無失,使乃好惡喜怒未嘗差也,如春秋冬夏之未嘗過也,可謂參天矣
。深藏此四者而勿使妄發,可謂天矣。
天容第四十五
天之道,有序而時,有度而節,變而有常,反而有相奉,微而至遠,踔而致精,
一而少積蓄,廣而實,虛而盈。聖人視天而行。是故其禁而審好惡喜怒之處也,欲合
諸天之非其時,不出暖清寒暑也;其告之以政令而化風之清微也,欲合諸天之顛倒其
一而以成歲也;其羞淺末華虛而貴敦厚忠信也,欲合諸天之默然不言而功德積成也;
其不阿黨偏私而美測 愛兼利也,欲合諸天之所以成物者少霜而多露也。其內自省以
是而外顯,不可以不時,人主有喜怒,不可以不時。可亦為時,時亦為義,喜怒以類合,其理一也。故義不義者,時之合類也,而喜怒乃寒暑之別氣也。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難者曰:陰陽之會,一歲再遇。遇於南方者以中夏,遇於北方者以中冬。冬喪物
之氣也,則其會於是何?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從陰陽,相與一力而並功。其實
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
火而起,助夏之養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陽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陰
雖與水並氣而合冬,其實不同,故水獨有喪而陰不與焉。是以陰陽會於中冬者,非其
喪也。春愛誌也,夏樂誌也,秋嚴誌也,冬哀誌也。故愛而有嚴,樂而有哀,四時之
則也。喜怒之禍,哀樂之義,不獨在人,亦在於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嚴而成功?人無夏氣
,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而恤喪?天無喜氣,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
無怒氣,亦何以清而秋殺就?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夏養長?天無哀氣,亦何以激
陰而冬閉藏?故曰:天乃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匹
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行,終各六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
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陰之
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
陽而疏陰,任德而遠刑與?天之志,常置陰空處,稍取之以為助。故刑者德之輔,陰
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天下之草木隨陽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隨陽而改正,天下
之尊卑隨陽而序位。幼者居陽之所少,老者居陽之所老,貴者居陽之所盛,賤者居陽
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當陽。不當陽者臣子是也,當陽者勻是也。故人主南面,以
陽為位也。陽貴而陰賤,天之製也。禮之尚右,非尚陰也,敬老陽而尊成功也。
陰陽位第四十七
陽氣始出東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轉而北入,藏其休也。陰氣始出東南而北行
,亦就其位也;西轉而南入,屏其伏也。是故陽以南方為位,以北方為休;陰以北方
為位,以南方為伏。陽至其位而大暑熱。陰至其位而大寒凍。陽至其休而入化於地,
陰至其伏而避德於下。是故夏出長於上、冬入化於下者,陽也;夏入守虛地於下,冬
出守虛位於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出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
如是也。故陰陽終歲各一出。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十二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天之道,終而複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冬至之後,陰 而西入,陽仰而東出,出入之處常相反也。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有多而無溢,
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
出入相損益,以多少相溉濟也。天所起一,動而再倍,常乘反衛再登之勢,以就同類
,與之相報,故其氣相俠,而以變化相輸也。春秋之中,陰陽之氣俱相並也。中春以生,中秋以殺。由此見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隨。故至春少陽東出就木
,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
,太陽就火,火木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秋時,少陰同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東方, 其其處而適其事,以成歲功
。此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
而與水起寒。是故天之道有倫 有經、有權。
陰陽義第四十九
天地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跡陰陽終歲之行,以觀天
之所親而任。成天之功,猶謂之空,空者之實也。故清溧之於歲也,若酸堿之於味也
,僅有而已矣。聖人之治,亦從而然。天之少陰用於功,太陰用於空。人之少陰用於嚴,而太陰用於喪。喪亦空,空亦喪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喪死。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
。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
;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
大亂。故為人主之道,莫明於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而出,如寒暑之
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刑也,如陽之多於陰也。是故天之行陰氣也,少取以成秋,其余以歸之冬。聖人之行陰氣也,少取以立嚴,其余以歸之喪。喪亦人之冬氣,
故人之太陰,不用於刑而用於喪,天之太陰,不用於物而用於空。空亦為喪,喪亦為空,其實一也,皆喪死亡之心也。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
天道大數,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陰陽是也。春出陽而入陰,秋出陰而入陽,
夏右陽而左陰,冬右陰而左陽。陰出則陽入,陽出則陰入;陰右則陽左,陰左則陽右
。是故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夏交於前,冬交於後,而不同理。立行而不相亂
,澆滑而各持分,此之謂天之意。而何以從事?天之道,初薄大冬,陰陽各從一方來
,而移於後。陰由東方來西,陽由西方來東,至於中冬之月,相遇北方,合而為一,
謂之曰至。別而相去,陰適右,陽適左。適左者其道順,適右者其道逆。逆氣左上,
順氣右下,故下暖而上寒。以此見天之冬右陰而左陽也,上所右而下所左也。冬月盡
,而陰陽俱南還,陽南還出於寅,陰南還入於戌,此陰陽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
於仲春之月,陽在正東,陰在正西,謂之春分。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
暑平。陰日損而隨陽,陽日益而鴻,故為暖熱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為一
,謂之日至。別而相去,陽適右,陰適左。適左由下,適右由上,上暑而下寒,以此
見天之夏右陽而左陰也。上其所右,下其所左。夏月畫,而陰陽俱北還。陽北還而入
於申,陰北還而出於辰,此陰陽之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秋之月,陽在正西
,陰在正東,謂之秋分。秋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書夜均,而寒暑平。陽日損而隨陰
,陰日益而鴻,故至於季秋而始霜,至於孟冬而始寒,小雪而物咸成,大寒而物畢藏
,天地之功終矣。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
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陰與陽
,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
行而不同路,交會而各代理,此其文與?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
,然而不同意。陽之出,常懸於前而任歲事;陰之出,常懸於後而守空虛。陽之休也
,功已成於上而伏於下;陰之伏也,不得近義而遠其處也。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
好刑如是。故陽出而前,陰出而後,尊德而卑刑之心見矣。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
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於空處也。必以此察之。天無常於物,而一於時。時之所宜,而一為之。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終有複始於一。一者,一也。
是於天凡在陰位者皆惡亂善,不得主名,天之道也。故常一而不滅,天之道。事無大小,物無難易。反天之道,無成者。是以目不能二視,耳不能二聽,手不能二事。一
手畫方,一手畫圓,莫能成。人為小易之物,而終不能成,反天之不可行如是。是故
古之人物而書文,心止於一中者,謂之忠;持二中者,謂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
。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賤二而貴一。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常不一,故不足以臻功。《詩》云:「上帝臨汝,無二爾心。」知天道者之言也
。
暖燠常多第五十二
天之道,出陽為暖以生之,出陰為清以成之。是故非薰也不能有育,非溧也不能
有熟,歲之精也。知心而不省薰與溧孰多者,用之必與天戾。與天戾,雖勞不成。是
自正月至於十月,而天之功畢。計其間,陰與陽各居幾何,薰與溧其日孰多。距物之
初生,至其畢成,露與霜其下孰倍。故從中春至於秋,氣溫柔和調。及季秋九月,陰
乃始多於陽,天於是時出溧下霜。出溧下霜,而天降物固已皆成矣。故九月者,天之
功大究於是月也,十月而悉畢。故案其跡,數其實,清溧之日少少耳。功已畢成之後
,陰乃大出。天之成功也,少陰與而太陰不與,少陰在內而太陰在外。故霜加於物,
而雪加於空,空者 地而已,不逮物也。功已畢成之後,物未複生之前,太陰之所當
出也。雖曰陰,亦以太陽資化其位,而不知所受之。故聖主在上位,天覆地載,風令
雨施。雨施者,布德均也;風令者,言令直也。《詩》云:「 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弗能知識,而效天之所為雲爾。禹水湯旱,非常經也,適遭世氣之變,而陰陽失平
。堯視民如子,民視堯如父母。《尚書》曰:「二下有八載,放動乃殂落,百姓如喪
考妣。四海之內,於密八音三年。」三年陽氣於陰,陰氣大同,此禹所以有水名也。桀,天下之殘賊也;湯,天下之盛德也。天睛除殘賊而得盛德大善者再,是重陽也,
故湯有旱之名。皆適遭之變,非禹湯之過。毋以適遭之變疑平生之常,則所守不失,
則正道益明。
基義第五十三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後,必有表
,必有裹。有美必有惡,有順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書必有夜,此皆
其合也。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
陰陽。陽兼於陰,陰兼於陽,夫兼於妻,妻兼於夫,父兼於子,子兼於父,君兼於臣
,臣兼於君。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
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陰道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
兼之義。是故臣兼功於君,子兼功於父,妻兼功於夫,陰兼功於陽,地兼功於天。舉
而上者,抑而下也;有屏而左也,有引而右也;有親而任也,有疏而遠也;有欲日益也,有欲日損也。益其用而損其妨。有時損少而益多,有時損多而益少。少而不至絕
,多而不至溢。陰陽二物,終歲各壹出。壹其出,遠近同度而不同意。陽之出也,常
懸於前而任事;陰之出也,常懸於後而守空處。此見天之親陽而疏陰,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義製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為君而覆露之,地為臣而持載之;陽為夫而生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秋為死而棺之,冬為痛而喪之。
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天出陽,為暖以生之;地出陰,為清以成之。不暖不生,不
清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與刑罰猶此也。故聖人
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天之大數必有十旬。旬,天地之數,
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天之氣徐,乍寒乍暑。故寒不凍,暑不 ,以
其有余徐來,不暴卒也。《易》曰「履霜堅冰」,蓋言遜也。然則上堅不逾等,果是
天之所為,弗作而成也。人之所為,亦當弗作而極也。凡有同者,稍稍上之以遜順往
,使人心說而安之,無使人心恐。故曰:君子以人治人, 能願。此之謂也。聖人之道,同諸天地,蕩諸四海,變易習俗。
闕文第五十四
春秋繁露義證卷第十三
四時之副第五十五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冬寒以藏。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
皆天之所以成歲也。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政,故以慶副暖而當春,以賞副暑而當夏,
以罰副清而當秋,以刑副寒而當冬。慶賞罰刑,畢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
慶賞罰刑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謂其道。天有四時,王
有四政,四政若四時,通類也,天人所同有也。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
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
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
可以相干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
賞罰刑有不行於其正處者,《春秋》譏也。
人副天數第五十六
天德施,地德化,人德義。天氣上,地氣下,人氣在其間。春生夏長,百物以同
;秋殺冬收,百物以藏。故莫精於氣,莫富於地,莫神於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
莫貴於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 疾莫能為仁義,唯人獨能為仁義;物
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獨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節,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偶地
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體有空穹進脈,川谷之象也;心有哀樂喜怒,
神氣之類也。觀人之禮一,何高物之甚,而類於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陰陽以生活耳,
而人乃爛然有文理。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從旁折天地而行,人獨題直立端尚,正正
當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當之。此見人之絕於物而參天地。是故人之身,首 而員,象天容也;發,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
呼吸,象風氣也;胸中達知,象神明也,腹胞實虛,象百物也。百物者最近地,故要
以下,地也。天地之象,以要為帶。頸以上者,精神尊嚴,明天類之狀也;頸而下者
,豐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而方,地形之象也。是故禮,帶置紳必直其頸,以別
心也。帶而上者盡為陽,帶而下者盡為陰,陽,天氣也;陰,地氣也。故陰陽之動,
使人足病,喉 起,則地氣痹起,則地氣上為雲雨,而象亦應之也。天地之符,陰陽
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藏,副五行數也
;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書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
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膚著身,與人俱生,
比而偶之 合。於其可數也,副數;不可數者,副類。皆當同而副天,一也。是故陳
其有形以著其無形者,拘其可數以著其不可數者。以此言道之,亦宜以類相應,猶其
形也,以數相中也。
同類相動第五十七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異,而從春所與同
,故氣同則會,聲比則應,其驗 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宮應之,鼓其
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
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同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
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故以龍致雨,以扇逐暑,軍之所處以棘楚。美
惡皆有從來,以為命,莫知其處所。天將陰雨,人之病故為之先動,是陰相應而起也
。天將欲陰雨,又使人欲睡臥者,陰氣也。有憂亦使人臥者,是陰相求也;有喜者,
使人不欲臥者,是陰相索也。水得夜益長數分,東風而酒湛溢,病者至夜而疾益甚,
雞至幾明,皆鳴而相薄。陽陰之氣,因可以類相益損也。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
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而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
一也。明於此者,欲致雨則動陰以起陰,欲止雨則動陽以起陽,故致雨非神也。而疑
於神者,其理微妙也。非獨陰陽之氣可以類進退也,雖不祥禍福所從生,亦由是也。
無非己先起之,而物以類應之而動者也。故聰明聖神,內視反聽,言為明聖,內視反聽,故獨明聖者知其本心皆在此耳。故琴瑟報彈其宮,他宮自鳴而應之,此物之以類
動者也。其動以聲而無形,人不見其動之形,則謂之自鳴也。又相動無形,則謂之自然,其實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物固有實使之,其使之無形。《尚書大傅》言:「周將同之時,有大赤鳥銜 之種,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諸大夫皆喜。周公曰
:『茂哉!茂哉!天之見此以勸之也。』」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
故謂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間相勝也。故為治,逆之則亂,順之則治。
東方者木,農之本。司農尚仁,進經術之士,道之以帝王之路,將順其美,匡
其惡。執規而生,至溫潤下,知地形肥磽美惡,立事生則,因地之宜,召公是也。親
入南畝之中,觀民墾草發淄,耕種五谷,積蓄有余,家給人足,倉庫充實。司馬,本
朝也。本朝者火也,故曰木生火。
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馬尚智,進賢聖之士,上知天文,其形兆未見,其萌芽未生,昭然獨見存亡之機,得失之要,治亂之源,豫禁未然之前,至忠厚仁,輔翼其君
,周公是也。成王幼弱,周公相,誅管叔蔡叔,以定天下。天下既寧以安君。官者,
司營也。司營者土也,故曰火生土。
中央者土,君官也。司營尚信,卑身賤體,夙同夜寐,稱述往古,以厲主意。明
見成敗,微諫納善,防滅其惡,絕源塞 執繩而製四方,至忠厚信,以事其君,據義
割恩,太公是也。應天因時之化,威武強御以成。大理者,司徒也。司徒者金也,故
曰土生金。
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義,臣死君而眾人死父。親有尊卑,位有上下,
各死其事,事不逾矩,執權而伐。兵不苟克,取不苟得,義而後行,至廉而威,質直
剛毅,子 是也。伐有罪,討不義,是以百姓附親,邊境安寧,寇賊不發,邑無獄訟
,則親安。執法者,司寇也。司寇附親,邊境安寧,寇賊不發,邑無獄訟,則親安。
執法者,司寇也。司寇者,水也。故曰金生水。
北方者水,執法司寇也。司寇尚禮,君臣有位,長幼有序,朝廷有爵,鄉黨以齒
,升降揖讓,般伏拜竭,折旋中矩,立而 折,拱則抱鼓,執衡而藏,至清廉平,賂
遣不受,請謁不聽,據法聽訟,無有所阿,孔子是也。為魯司寇,斷獄屯屯,與眾共之,不敢自專。是死者不恨,生者不怨,百工維時,以成器械。器械既成,以給司農
。司農者,田官也。田官者木,故曰水生木。
五行相勝第五十九
木者,司農也。司農為奸,朋黨比周,以蔽主明,退匿賢士,絕滅公卿,教民奢侈,賓客交通,不勸田事,博戲 雞,走狗弄馬,長幼無禮,大小相瞄, 為寇賊,
橫恣絕理。司徒誅之,齊桓是也。行霸任兵,侵蔡,蔡潰,遂伐楚,楚人降伏,以安
中國。木者,君之官也。夫木者農也,農者民也,不順如叛,則命司徒誅其率正矣。
故曰金勝木。
火者,司馬也。司馬為讒,反言易辭以譖 人,內離骨肉之親,外疏忠臣,賢聖
旋亡,讒邪日昌,魯上大夫季孫是也。專權擅政,薄國威德,反以怠惡,譖 其賢臣
,劫惑其君。孔子為魯司寇,據義行法,季孫自消,墮費 城,兵甲有差。夫火者,
大朝,有邪讒熒惑其君,執法誅之。執法者水也,故曰水勝火。
土者,君之官也。其相司營。司營為神,主所為皆曰可,主所言皆曰善, 順主指,聽從為比。進主所善,以快主意,導主以邪,陷主不義。大為宮室,多為台榭,
雕文刻鏤,五色成光。賦斂無度,以奪民財;多發繇役,以奪民時,百姓罷弊而叛,
及其身弒。夫土者,君之官也,君大奢侈,過度失禮,民叛矣。其民叛,其君窮矣。
故曰木勝土。
金者,司徒也。司徒為賊,內得於君,外驕軍士,專權擅勢,誅殺無罪,侵伐暴虐,攻戰妄取,令不行,禁不止,將率不親,士卒不使,兵弱地削,令君有恥,則司
馬誅之,楚殺其司徒得臣是也。得臣數戰破敵,內得於君,驕蹇不 其下,卒不為使
,當敵而弱,以危楚國,司馬誅之。金者,司徒,司徒弱,不能使士眾,則司馬誅之
,故曰火勝金。
水者,司寇也。司寇為亂,足恭不謹,巧言令色,阿黨不平,慢令爭誅,誅殺無罪,則司營誅之,營蕩是也。為齊司寇。太公封於齊,問焉以治國之要,營蕩對曰:
「任仁義而已。」太公曰:「任仁義奈何?」營蕩對曰:「仁者愛人,義者尊老。」
太公曰:愛人尊老奈何?」營蕩對曰:「愛人者,有子不食其力;尊老者,妻長而夫
拜之。」太公曰:「寡人欲以仁義治齊,今子以仁義亂齊,寡人立而誅之,以定齊國。」夫水者,執法司寇也。執法附黨不平,則司營誅之,故曰土勝水。
五行順逆第六十
木者春,生之性,農之本也。勸農事,無奪民時,使民,歲不過三日,行什一之稅,進經術之士。挺群禁,出輕擊,去稽留,除桎梏,開